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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 Google:是拯救網路競爭,還是錯失 AI 未來?| 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 ep29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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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Deep Dive AI Chapters Tran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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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威
Topics
国威:美国政府考虑强制谷歌出售Chrome浏览器和核心广告管理系统,引发了关于打破垄断、恢复网络公平竞争与引发数字生态灾难的辩论。这场诉讼不仅仅是为了清算过去的垄断,更可能决定未来几十年AI的发展方向和游戏规则,甚至是一场以恢复竞争为名,实为预防和掌握AI未来的战争。美国政府要求谷歌剥离Chrome浏览器等核心资产,这是一场关于网络未来结构、创新路径和科技时代主导权的赌注。法院认定谷歌在搜寻服务、搜寻文字广告、发布商广告伺服器市场和广告交易平台市场存在垄断行为,利用市场地位与手机制造商和浏览器开发商签订排他性预设协议,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发布商、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权益。司法部希望确保谷歌未来无法重蹈覆辙,或将垄断力量延伸到新的战场,因此要求谷歌剥离Chrome浏览器,因为Chrome是谷歌搜寻服务最重要的分发渠道和自我优待的工具。拆分Chrome或Ad Manager可被解读为一种预防性措施,旨在削弱谷歌的整合帝国,限制其主宰AI世界的能力。谷歌强烈反对拆分提议,认为其在法律上缺乏依据,操作上不可行,将对消费者、创新和市场带来毁灭性打击。将Chrome这样一个深度整合的产品剥离出去,在技术和操作层面上极其复杂,可能根本做不到。Chrome建立在Chrome开源项目上,许多竞争对手的浏览器也基于此开发,强制拆分可能会损害开源生态系统。Google将网络安全防护功能深度整合在Chrome中,拆分会削弱保护能力,影响用户安全。Chrome的成功源于其产品好用、速度快,拆分是对成功的惩罚,而非对垄断行为的合理纠正。Mozilla Firefox的运营资金部分来自Google的搜寻合作协议,拆分可能威胁这些合作伙伴的生存。强制拆分GAM将对整个线上广告生态系统产生地震级冲击,可能引发数据安全问题。Google强调国家竞争力,认为拆分会削弱其整合能力和盈利能力,影响美国在全球AI竞赛中的领导地位。反垄断领域存在结构性救济和行为性救济的辩论。结构性救济直接改变公司结构,行为性救济通过规则规范和限制公司行为。在搜寻垄断案中,行为性救济包括禁止支付预设费用、分享搜寻查询数据和开放搜寻索引访问权限等。AI时代,行为性救济的有效性存在疑问。AI技术的特殊性可能使得拆分成为确保未来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微软反垄断案的结局一直影响着Google的案件。全球对大型科技平台权力集中的担忧和监管呼声更高。Google的业务模式更复杂,深度整合可能让行为性救济更难奏效。AI变数将不可避免地影响AI时代的竞争格局。对未来AI垄断的担忧可能让法官倾向于采取更果断的预防性措施。Google案的结局仍不确定,但其影响将扩散到数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将深刻影响数位世界的参与者。Google的竞争对手可能是最直接的受益者。消费者可能在搜寻引擎和浏览器方面拥有更多选择,隐私可能获得更好保护。拆分也可能延缓AI技术的整体突破和进步速度。不存在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完美结局,任何判决都不可避免地带来赢家和输家。

Deep Dive

Chapters
美國司法部針對Google提起的反壟斷訴訟,不僅牽涉到Google的壟斷行為,更重要的是其對AI未來發展的影響。本集將深入探討此訴訟的背景、核心爭議點與潛在影響。
  • 美國司法部考慮強制Google出售Chrome瀏覽器及核心廣告系統。
  • 此舉旨在打破壟斷,恢復網路公平競爭,但可能扼殺創新與便利性。
  • 訴訟的時機點正值AI革命門檻,將影響AI時代的發展方向與遊戲規則。

Shownotes Tran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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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美國政府正站在一個影響全球科技走向的十字路口那他們手上握著的呢不只是一份法律文件而更像是一把要在 Google 身上動刀的數數刀他們現在正在嚴肅考慮是否要強制 Google 把他廣受歡迎的 Chrome 瀏覽器給賣掉甚至還要把他核心的廣告管理系統也一併出售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支持者说这是为了要打破垄断来恢复网路世界公平竞争的唯一办法否则创新的活水会被堵死但反对者当然特别就是 Google 自己发出了近乎末日的警告他们说这刀下去可能不是治病而是引爆一场数位生态的灾难会牺牲掉我们习惯的便利安全甚至扼杀创新的动力

這本身是一場極其困難的權衡了待會我們會再詳細再講但真正讓這件事情變得更複雜的更讓人焦慮的是這場官司打響的時間點

也就是此时此刻我们正站在人工智慧 AI 革命的门槛上也就是说今天法院做这个决定当然了还没有尘埃落定还可能接下来还要再打个好几年官司但 anyway 它影响的不只是我们现在用的搜寻引擎或是看到的网络广告更像是一颗投入湖中的石子那它将机器的涟漪一路扩散决定性的影响未来几十年的发展

决定谁能主导 AI 的发展方向谁能制定 AI 时代的游戏规则这就不由得让人去想这场针对 Google 的世纪诉讼真的只是在为了清算过去的垄断就仗吗

或者它其实是一场以恢复竞争为名义实则为了预防为了塑造甚至是为了掌握 AI 未来的预防性战争而这场战争我们无论是作为使用者或是产业的参与者还是世界公民我们又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是国威 欢迎收看今天的思想实验室今天我们要深入探讨的不仅仅是 Google 正在面临的两场惊天动地的反垄断诉讼本身

更是这场官司最核心也最具争议的焦点那就是拆分那美国政府呢现在要求 Google 要剥离像是 Chrome 浏览器这样的核心资产那这不只是一场法律上的攻防战更像是一场关于网路未来结构关于创新路径甚至关于下一个科技时代主导权的巨大赌注

所以我们今天的思想实验就是要来拆解这场拆分 Google 的辩论并且特别去问这场发生在当下的激烈争斗为何与即将到来的 AI 时代有着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关联

好 那么在我们深入讨论到底该不该拆解 Google 用那么激烈的手段之前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我们要先搞清楚那就是美国的法院经过了算是漫长的审理到底是认定了 Google 在哪些地方是明确的而且违法的越过了反垄断法的红线呢这次针对 Google 的法律战役大概就有两大战场都是由美国司法部联合数十个州共同发起的

第一个战场呢是在华盛顿特区的联邦法院主审法官呢是 Amit Meta 这个 Meta 呢跟 Facebook 那家 Meta 公司没有关系他是 MEHTA 不过名字很像不知道 Google 会不会有一些这个创伤的感觉

这场官司的核心目标是 Google 的搜寻引擎跟搜寻广告业务第二个战场是在维吉尼亚州东区的联邦法院法官是 Leonie Brinkma 他们瞄准的是 Google 庞大的数位广告技术帝国这两场官司都使用了美国历史悠久而且都是反垄断法的基石也就是谢尔曼法 Sherman Antitrust Act

这部法律的核心精神呢简单来说就是禁止任何企业透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或维持市场的垄断地位或者签订限制来扼杀市场的竞争协议那这个法院的最终判决是什么呢

在搜寻垄断案这边 Meta 法官在 2024 年 8 月作出了裁决他非常明确的认定 Google 非法的维持了他在一般搜寻服务和一般搜寻文字广告这两个市场的垄断力量

法院认为 Google 最主要的违法手段就是利用它已经很强大的市场地位去跟苹果、三星这些手机制造商还有像是 Mozilla 的 Firefox 这样的浏览器开发商签订了限制性的、长期的而且金额极其巨大的排他性预设协议就是大到让他们无法拒绝这些协议确保了 Google Search 成为这些手机还有浏览器上

一打开预设的搜寻引擎根据报道光是付给苹果的费用每年就超过 200 亿美元

哇这我自己都没有在用这个 Safari 当然我知道很多人在用但我自己都没有在用我发现哇这个每年要付给苹果 200 亿美元真是很惊人那这个 Meta 法官呢认为说这种砸大钱买断预设位置的做法并非正常的市场竞争而是有效的把市场的大门对竞争对手关上了像是哪些呢像是微软的 Bin 啊或是那个鸭鸭种 DataGo 就另外一个呃

比较小的搜寻引擎让这些搜寻引擎很难去获得足够的用户使用量也就是规模来改算自己的演算法因为你没有使用量你就没有办法有数据做回馈你就没有办法改善自己的产品

那也没有办法提升服务品质最终就伤害了市场的竞争跟消费者的选择因为网络效应大整很大所以这个违反了根据法官的判决他们认为 Google 违反了谢尔曼法第二条关于非法维持垄断的规定他们认为 Google 花了大钱去维持它的垄断地位

第二宗诉讼关于广告技术垄断案之中 Brinkema 法官在今年的也是刚过去不久 2025 年的 4 月作出了裁决他认定 Google 同样故意获取并且维持了在两个广告技术市场的垄断力量一个叫做发布商广告伺服器市场

那这就是 Google 的 DFP 现在叫做 Google Ad Manager 因为他就把这些工具都打包在他同一个系统里面了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法官会不利于 Google 的方向去做判决原本都是分开的工具另外一个是广告交易平台市场也就是 Google 的 ADX 它同样被整合在 Ad Manager 里面 ADN 里面

更关键的是法官认为 Google 进行了非法的搭售英文叫 Tie-in 也就是说 Google 强迫那些使用它广告伺服器就是在 JAM 下面的 DFP 的这些网站发布商你必须同时用它的广告交易平台 ADS 所以说这两个平台你要用就是两个都要用要不然我就会限制你用 ADS 的核心功能

法官就認為你買我的 A 我就不讓你好好用我的 B 這種捆綁的銷售策略限制了交易那就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的第一條構成了壟斷行為也違反了第二條損害了發布商還有其實包括我們像我們這些做網站的也都是對不對都是發布商也損害了競爭對手以及最終消費者的權益

虽然法院驳回了司法部关于 Google 在广告商广告网络的市场也构成垄断的指控但前面两项的认定已经是对 Google 广告帝国的一个重击当然对于这些指控跟判决 Google 的立场一向都是我的市场地位是靠着优越的产品跟服务以及用户的喜爱迎来的那些商业协议都市场上常见的合作方式

对于合作伙伴对于用户都是有好处的不过无论如何现在法院判决白纸黑字了 Google 这位网路巨头在他最核心的两个业务领域都被认定存在非法的垄断行为这就引出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重点如果 Google 确实利用他的高度整合的商业模式来违法垄断好假设说是这样

那要纠正这种行为的药方到底要开多重才算是合适是不是非得要用到拆分这个大手术呢

既然法院已经认定 Google 确实有罪下一个问题就是该怎么罚或者更准确的说该采取什么样的救济措施来纠正错误或者恢复市场的健康状态在这里美国司法部的态度可以说是相当强硬他们直接就抛出了在反垄断领域里面堪称是核弹等级的选项也就是强制剥离资产

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拆分司法部明确表示他们的目标不仅仅是让 Google 付点罚款了事而是要从根本上解放被垄断的市场

来恢复竞争活力消除那些让新进者难以进入的高墙并且确保 Google 在未来无法故技重施这边要听清楚确保未来无法故技重施或者把现在的垄断力量延伸到新的战场非常的狠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们针对两起案件分别提出了极具震撼力的拆分建议在搜索垄断案中

司法部最核心的要求就是要强制 Google 剥离它旗下广受全球数十亿用户喜爱的 Chrome 浏览器包括我现在自己在用的也是那为什么要拆掉 Chrome 呢司法部的理由是 Chrome 在 Google 手里已经不是只是一个单纯的浏览器它既是 Google 搜寻服务最重要的分发渠道毕竟很多人一打开 Chrome 就是用 Google 搜寻嘛那

同时也是 Google 进行自我优待这个英文大家就可以学一下叫做 self-preferencing 自我优待的一个强大工具这个浏览器跟搜寻引擎的紧密结合就形成了一个自我强化的反馈回路断的去巩固 Google 的搜寻垄断地位因此在司法部看来只有把 Crump 从 Google 的手中剥离出去卖给其他公司才能彻底打破这个回路

给其他的搜寻引擎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司法部甚至考虑到了后续的一些细节比如说我要对 Chrome 的潜在买家进行严格的资格跟国家安全审查都已经想好我要把它卖掉了而且我要针对谁要来买要严格的审查甚至还提出说如果拆分 Chrome 在五年内效果不彰的话法院还应该考虑更激烈的备选方案也就是拆分 Google 的 Android 操作系统

所以 7-chrome 还是是小颗的核弹你是小颗核弹没有还有大颗核弹这样

在广告技术垄断案这边司法部同样挥出重锤他要求强制 Google 剥离它核心的广告管理套件 Google Ad Manager 我们常业界都说 JAM 简称前面我们提到法院认定 Google 把 JAM 里面的两个关键组件也就是发布商广告伺服器 DFP 跟广告交易品牌 ADS 进行了非法的 Tying 捆绑搭售

司法部就认为只要这两个工具还在 Google 的同一个工具箱里面就很难彻底根除这种反竞争行为因此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整个 GAM 套件

从 Google 拆分出去这有点离奇他不是说你就把 DMP 跟 ADS 把这两个工具拆开就好没有他要把你整个 GM 从 Google 拆出去这样才有办法让里面的组件能够独立运作或者是被其他公司收购后

与不同的平台整合来打破 Google 在广告技术这条链上的整合垄断优势那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部推动那么激烈的拆分方案不仅仅是为了纠正过去已经被法院认定的垄断行为在他们的法律文件还有公开表态中有一个非常清晰的

带有前瞻性的意图浮现了出来那就是要防止 Google 把现在他们在搜寻还有广告领域的巨大市场力量无缝接轨的复制到未来极其重要的信息领域特别就是人工智慧他们担心 Google 会利用 Chrome 收集的用户数据利用 Android 的预装优势利用 Ad Manager 控制的广告数据流来训练出无人能敌的 AI 模型

并且透过这些现有的管道来强势推广自己的 AI 应用比如 Gemini 从而在一开始就扼杀掉 AI 领域的潜在竞争所以现在要求拆分 Chrome 或是 Ad Manager 其实可以被解读成一种预防性的措施

也就是说在今天削弱 Google 整合帝国的根基以此来限制他在明天主宰 AI 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可能会觉得说这几个核弹级的拆分建议拆分措施也太过激了吧但很有可能法官们是看到未来的状况他们要避免未来全部都被一家公司主宰的世界

这就不禁让我在想用处理现在已经发生的垄断问题的手段去预防一个未来可能发生而且老实说大家看 AI 世界现在改变得如此之快它的未来谁也说不准为了要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垄断这个在法律上或是在道义上这个站得住脚吗

大家都说预防胜于治疗但这支预防针如果打得太猛会不会引发我们更不乐见的副作用这个界限到底该怎么抓我到现在老说还没有一个明确答案

面对司法部祭出的这把拆分大刀 Google 方面的反应可以说是极其激烈可想而知他们几乎是用尽了所有能想到的负面词汇来形容这些提议什么史无前例极端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在操作上根本不可行或是将会对消费者创新跟整个市场带来毁灭性打击总之在 Google 眼里司法部的要求简直就是要毁掉他们甚至毁掉一部分的网络世界

那么 Google 提出的这些反对理由究竟是为了自保而提出来的策略性说辞是一种危言耸听还是说他们警告的风险确实存在这拆分真的可能是一把会带来严重副作用的末日武器好我们来仔细看看他们的核心论点首先

首先针对玻璃 Chrome 浏览器 Google 说第一你要把 Chrome 这样一个深度整合全球数十亿使用者在用的产品硬生生玻璃出去在技术上跟操作层面上极其复杂可能根本做不到好像就是要把一个人身上的所有血管都拔出来然后再把它移植到另外一个人身上这是怎么做吗对不对第二个更关键的就是

Chrome 其实是建立在一个叫做 Chrome 的开源项目上大家应该知道嘛就是其实大家早期开始用 Chrome 就知道说它是一个开源的计划那这个 Chrome 其实也不是只有 Google 在用啦很多竞争对手的浏览器比如说微软的 Edge 还有这个 Brave

另外一个算新兴的浏览器其实也都是基于 Chrome 面去开发的所以如果你强制拆分 Chrome 很有可能会严重损害这个重要的开源生态系统结果反而可能会伤害到那些本来应该因为这个事情受益的竞争对手第三个是 Google 强调说他们把很多网路安全防护功能深度的整合在 Chrome 跟其他服务里面那你拆掉 Chrome 呢会削弱这种保护能力影响用户的安全这老实说的确是因为

Google 现在是负责很多网路资安的第一道防线这些功能也都被整合在浏览器里面第 4 个是他们认为 Chrome 的成功主要是因为这产品好用速度快是靠着他们的创新来赢得市场现在要强行卖掉

根本就是对成功的惩罚而不是对垄断行为的合理纠正那这是相对来说很多人都说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以前用 IE 的时候年轻的朋友可能没有用过 IE 就是 Internet Explorer 以前用 IE 的时候我们都会觉得嫌它慢甚至有很多网路梗图都在说它慢所以 Chrome 出来之后我们就觉得它很快对不对实际上它就是因为真的表现比较好所以说大家就转移阵地了那现在呢如果你去惩罚它那是不是惩罚它做得太好的

我觉得这是一个蛮合理的反驳最后 Google 还提到说像 Mozilla Firefox 这样的独立软器老实说他们有相当一部分的运营资金是来自于 Google 出的也就是 Google 跟他们签了搜寻合作协议他们才有这个经费作为他们公司很大的一笔收入所以如果 Google 被迫去改变这些协议而且老实说就都被拆分了根本没有必要承担这种协议这些合作伙伴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

那第二个就是针对 Google Ad Manager 就是 GAM 的广告套件也被法官要求剥离这件事情 Google 当然同样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说法院虽然认定了在某些特定的广告技术市场比如说刚才讲的发布商广告伺服器还有广告交易品牌存在垄断跟非法搭售但是 GAM 这个工具的功能

不止這兩個嘛可以處理 Mobile ad、Video ad 和各式各樣的廣告因此你要求剝離整個 JM 套件其實很怪出問題的不是整個 JM 所以你懲罰的範圍就遠遠超過了法院裁決所認定的範圍而且司法部暗示 JM 的壟斷地位是來自於過去的收購比如說 Double click 法官在判決中

其实并没有认定那个收购本身是反竞争的所以这也削弱了以此为由去要求剥离的法律基础更重要的是 Google 警告说 GM 处于整个线上广告生态系统的核心位置就跟 Chrome 一样所以你强制拆分这个平台将会对无数的网站发布商广告商乃至于整个网路内容的运营模式产生地震级的冲击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数据安全问题

最后我们也不能忽略 Google 可能而且已经在法庭内外不断强调的一个潜在论点那就是国家竞争力特别是在 AI 领域的竞争力 Google 很可能会说他们之所以能在 AI 研发上投入巨资取得领先

很大程度是得益于他们庞大的数据整合的技术平台还有强劲的营收能力如果你现在通过拆分这样的激烈手段严重去削弱了 Google 的整合能力跟盈利能力不仅会损害 Google 本身你不是只伤害到自身更可能是直接影响美国在全球 AI 这场关键竞赛的领导地位尤其是在面对来自中国等国家的强劲挑战时

那这样一来的拆分的代价就从单纯的商业问题上升到了可能影响国家战略安全的层面这就是用国家队的角色来哭诉了那听完 Google 的这些反驳确实也让人感觉拆分的复杂性还有潜在的风险非同小可

包括我们自己是业者我们也觉得说哇这样是这个真的往这方向走这实在是大地震那当然大家先不用担心这个判决的确是最近公布的但是 Google 还会上诉所以说这中间没有那么快判断下来但总而言之我们可以察觉一下风向

那问题是这些风险到底有多大哪些是真实的技术跟市场障碍哪些又可能只是 Google 为了避免被拆分而放大的说辞呢那竹生法官就是要好好权衡那也是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要辨析清楚的地方会不会这个拆分真的风险太大那有没有别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既然拆分 Google 这帖要看起来副作用那么大风险又那么高那到底有没有可能存在一些相对温和但又能有效解决问题的替代方案呢好那这就带我们来到了反垄断领域里面一场几乎是永恒的辩论到底该用结构性救济还是行为性救济

所谓结构性救济就像我们前面讨论的就是你直接去改变公司的结构比如说强制出售一部分业务拆分行为性救济就是你不去动公司的结构而是透过制定一系列详细的规则来规范跟限制公司的行为告诉他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在 Google 两个案子当中司法部其实提出了一大堆的行为性救济措施

作为拆分方案之外的选项也可以说是辅助的手段

所以不只是要大家拆分不只是要 Google 拆分还有一些别的做法具体来说有哪些呢首先我们来看在搜寻垄断案这个案子里面他就提到包括禁止 Google 再为了取得搜寻引擎的预设地位而向苹果三星某支亚这些公司支付费用并且要终止目前那些排他性的收入分层协议再来还要求 Google 向竞争对手分享某些搜寻查询数据广告数据

那这边也要提一下就是 Google 对此是强烈反对认为这个会涉及严重的隐私跟安全风险听起来也对就是说为什么可以跟竞争对手分享听起来怪怪好第三个司马部甚至可能要求 Google 要开放他搜寻索引的访问权限让其他搜寻引擎可以直接站在巨人肩膀上来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

第四个强制实行非歧视原则禁止 Google 使用这个 Android 平台或是未来的 Google 产品像是 Gemini 来偏袒自家的服务排挤对手也就是要禁止我们刚才讲到的 Self-preferencing 还有它要求 Google 去允许网站的发布社就包括我们啦我们做网站的嘛

去选择我们同不同意把内容数据用来训练 Google 的 AI 模型比如说可以 up out 或 up in 看用什么方式再来最后一个就是要设立一个独立的技术委员会来监督这些措施的执行状况听起来也是蛮繁杂的

另外在广告技术垄断案这边也有一些行为性救济的选项包括第一个要求 Google 向竞争对手的广告伺服器 Real-time 的实时的去分享来自于 AdExchange 的竞价数据关于这一点 Google 老是说好像是 OK 再来第二点就是要提高广告拍卖机制的透明度

还有要确保 Google 的广告技术工具能与竞争对手的工具相互操作 interoperability 反正就是能够互通最后同样的就是禁止进行自我优待听起来这些行为性救济措施针对性也蛮强的而且这相对于拆分他们的优点显而易见第一个轻度性比较小虽然说其实改变也是蛮大但总比把一整个业务给拆分出去就比起来小很多

对公司跟市场造成的直接冲击跟不确定性也比较低执行起来可能也比较灵活这就是为什么 Google 方面显然更倾向于去接受行为性的方案他们认为比如说在广告技术案当中

只要同意分享 Real Time 的竞价数据 Real Time Billing 的这个数据就足够去解决法院认为的非法搭设问题了因为他把这个数据分享出来他 Google 也可以用其他公司也可以用其他公司就用自己的平台去接对不对那就没有什么非法搭设问题所以根本就不用搞到裁分那么严重但是行为性救济也有它的局限也就是司法部为什么对这种做法的效果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最大的问题在于行为性的规则往往会被公司找到漏洞来规避而且要持续监督一下像 Google 这样的大公司是否遵守所有的行为规则成本也很高难度也极大很多时候行为性救济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无法从根本上去改变垄断企业的市场力量来源

所以当我们把目光头像即将到来的 AI 时代行为性救济的有效性

就有一个大大的问号打在上面了因为 AI 技术有几个关键特性第一个对海量数据的依赖对演算法还有黑盒子的特性就不透明嘛再来还有技术快速迭代的本质你看一下每天每周都在更新所以这些特性都让行为性的规则显得更加苍白无力你怎么去监督一个不透明的 AI 演算法是否在自行自我优待你根本就不知道在搞什么对不对

再来你制定的关于数据使用的规则会不会很快又被新的数据处理技术或是 AI 模型架构给绕过去那在一个变化极快的领域行为性的规则好像看起来就更容易失效更难以执行嘛对不对所以这就带来一个反思是不是因为 AI 技术的这种特殊性反而使得那些看起来风险极高的结构性措施也就是拆分

杀敌 1000 自损 800 就有种种弊端却成为了唯一可能从根本上确保未来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你用行为性的管制做法的规定其实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用处除非你先去改变市场结构本身才有可能真正限制这些科技巨头在数据平台以及整合能力上的先天优势为后来的创新者留出空间当然这是一个看法

所以这场结构与行为的辩论从 AI 的背景下来看就显得更加两难因为行为性的方案看似稳妥看似伤害比较合理比较可以接受但是好像没有办法应对未来要发生的事情而且我们已经站在门槛上了同样另外一个角度结构性的方案看似可以治本可是它代价跟风险让人很犹豫

我们刚才也谈到现在是需要有国家队的时候美国也需要他们的国家队假设你现在把 Google 国家队里面的大中风给打断了打断了手腿手脚那你怎么打这场仗那这种历史下我们就要快速来回顾一下历史上的类似案例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参考

谈到歌剧巨头面临反垄断的诉讼甚至可能被拆分我想很多人立刻就会想到其实离我们也不远的一个历史上的案例就是在上一个世纪的 90 年代末期美国政府对决当时如日中天的委软

那场官司的结局就像个幽灵一直徘徊在这次 Google 的案件上空因为很像那么回顾微软案是否可以给现在的 Google 案带来什么启示历史真的会那么简单重复吗我们快速回顾一下当年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指控他利用 Windows 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来捆绑推广自家的 IE 浏览器打压竞争对手 Netscape

出审法院的确认认定微软的垄断罪名成立并且在 2000 年做出了一个轰动性的判决要求微软一分为二拆分成一家经营操作系统的公司跟一家经营应用软体包含浏览器的公司

这听起来是不是跟司法部对 Google 的要求还蛮相似的但关键的转折就发生在上诉的阶段联邦上诉法院虽然维持了部分的垄断的判定但却推翻了地方法院的拆分令最终微软跟司法部达成了和解接受了一系列相对没有那么痛苦的行为性救济措施就不是结构性的是行为性的

比如开放部分 Windows 的 API 给第三方开发者等等微软的帝国最终得以保持完整这段历史对现在 Google 来说无疑提供了一丝希望也是他们在上诉过程中会不断引用的一个重要先例它证明了即使在一审中被认定有罪甚至面临拆分的判决通过上诉的程序完全有可能回避最坏的结果

这也显示出法院系统本身对于采取拆分这种核弹级的极端激烈的结构性救济措施通常是持有非常谨慎的态度因为它复杂性太高了潜在的负面影响正如 Google 刚才所警告的这些也是难以预估可以想见 Google 肯定会像当年的微软一样投入巨大的资源把官司一路打下去利用漫长的法律程序来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当然我们也不能简单的认为历史必然重演现在的 Google 案跟当年的微软案相比也存在着一些关键的差异这个差异可能就会让结局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首先

时代背景跟社会氛围都不一样了今天全球范围内对于大型科技平台包括 GoogleAmazonApple 这些公司全力过于集中的担忧以及要求加强监管的呼声显然是比 20 年前来的高很多欧盟的数位市场法案 DMA 就是一个例子这种大环境的压力可能会让法院在做决定的时候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次 Google 的业务模式也比当年的微软更加复杂更加根深蒂固 Google 的力量不仅仅是来自于某一个单一产品的市场份额而是来自于搜寻广告 Chrome Android YouTube 等众多业务之间形成的一个强大数据网络还有生态系统这种深度整合可能让法官认为仅靠行为性的约束行为性的救济方案更难奏效必须采取结构性的改变才能真正打破它的垄断基础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 AI 这个变数当年的微软案主要还是围绕着 PC 时代的操作系统跟浏览器很怀旧对不对现在的 Google 案正如我们前面反复提到的它的判决结果将不可避免的去影响即将爆发的 AI 时代竞争格局

对未来 AI 可能形成更强大更难以撼动的垄断这个担忧会不会让这次的法官在权衡利弊时更倾向于采取更果断更具预防性的措施即使那意味着要走上当年微软案最终避开的拆分之路所以微软案的幽灵虽然存在但它提供的路标却是模糊的

Google 是否能够循着微软的脚步最终达成一个相对温和的和解还是它这次所处的特殊历史节点以及 AI 这个巨大的未来变数将把它推向一个截然不同甚至可能是更为严峻的结局呢在最终判决落下之前因为肯定还要打很久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定的答案但无论结局是什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它所产生的涟漪将会扩散到数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这场关于是否拆分 Google 的官司呢无论最终的判决是什么是维持现状呢还是实施温和的行为限制呢还是真的走上拆分这条激进的路它的结果呢都会激起余波荡漾

那深刻的去影响数位世界里每一个主要的参与者包括我们那么在这场变革的风暴当中呢谁会是受益者谁又可能成为受害者这一切又将把我们带向什么样的未来我们先来看看潜在的受益者最直接的可能就是 Google 的竞争对手

那在搜寻领域如果 Google 被禁止去支付预设的费用或者被要求分享更多的数据那么像微软的 BinDataGo 刚才讲的鸭鸭走他们都是长期活在 Google 阴影下的挑战者可能会迎来争夺市场份额的难得机会在广告技术领域如果 Google Ad Manager 被拆分或者市场的透明度提高那么其他独立的网路广告技术公司也可以获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甚至在浏览器市场

如果 Chrome 被迫要剥离那也可能为其他浏览器带来新的用户对于广告商跟网站的发布商来说如果 Google 在广告技术市场的垄断被打破理论上可以降低所谓的 Google Ad Tax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 Google 网路科技税

也就是 Google 在广告交易中抽取的费用广告商的成本就可能降低而网站发布商就包括我们这些媒体内容创作者获得的广告收入分成比例可能会提高

那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呢潜在的好处可能包括在搜寻引擎啊浏览器方面拥有更多更实质的选择如果对 Google 的数据收集或是使用施加了更严格的限制那我们的隐私呢也可能获得更好的保护这就要见仁见智了那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呢也可能催化出更多样化更具创新的产品跟服务但另一方面潜在的受害者也不在少数 Google 自身

当然就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任何实质性的救济措施都会打击他的收入削弱他的核心竞争力限制他未来的创新消费者也可能会面临负面的影响举例来说我们可能会失去 Google 生态系里面那种产品之间无缝整合的便利性

部分目前免费的服务比如说 Gmail 很多人用 Gmail 免费比如说但是我是有付费因为容量不够还有 Google Maps 大部分人用都是免费的除非你要去用他的 API 未来这些免费的服务会不会因为无缝整合这个事情不能存在了商业模式受损了而转向收费也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说救济的措施例如说数据共享或是资产剥离的设计执行不当也可能会带来新的隐私风险削弱了网络安全因为你资料就要在不同的公司实体里面去做处理集中在一家可能有它的问题你分开在很多家而且每一家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你转越多手问题可能也越大 Google 的合作伙伴比如说依赖 Google 收入分层协议来维持营运的 Mozilla Firefox 当然会受到冲击

另外基于 Chromium 的开源生态系统这些其他浏览器也会受到损害广告商还有发布商在短期之内也会因为市场结构巨变而面临操作的复杂性增加毕竟我们整个生态都是围绕着 Google 的这些平台再去开发出来的如果它今天轴心被解体了一切真的是整个生态系要大地震甚至程序化广告的收入也会暂时下降

如果我们把 AI 这个维度再加进来考虑影响就更加深远跟复杂了这场官司的结果一定会直接影响到人工智慧技术未来的发展路径如果 Google 的力量受到显著的限制甚至它的部分业务被拆分这可能会为 AI 领域的初创公司新创公司或是一些开源计划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从而催松一个更开放更多元的 AI 生态系统

但也有可能会因为这样子削弱了全球领先的 AI 研发引擎之一而延缓了 AI 技术的整体突破跟进步的速度反之如果 Google 最终基本保持原状

是不是意味着 AI 的未来将更快的到来但是这个未来却是一个由少数巨头主导跟定义的未来听起来就很麻烦对不对所以在这张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里面并不存在一个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完美结局任何一个判决都几乎不可避免的会带来赢家跟输家并且在短期跟长期在不同层面上产生各种正面或负面的连锁反应

尤其是在叠加了 AI 巨大的不確定性之後還有地緣政治

所以如何权衡这些利弊得失选择一条通往相对更好的未来的道路真的是考验监管者的智慧今天我们探讨了美国政府对 Google 的诉讼核心问题是是否应该拆分这家科技巨头司法部主将要拆分以纠正垄断行为并且预防 Google 在 AI 时代的霸权而 Google 反驳这样的举动可能会阻碍创新增加安全风险并且损害美国竞争力

这场诉讼已经超越了法律争议成为了在恢复市场竞争以及维护创新动力之间的权衡 AI 的因素让情势更加的复杂可能会影响 AI 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问题就在于说面对滥用市场力量的科技巨头我们应该选择承受拆分变革的风险还是去维持可能不完美的现况

这不仅是法律的难题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思考的问题因为这个答案将影响未来的数位环境 AI 发展还有我们每一个人那你认为呢今天的思想实验呢就想请教大家你认为拆分 Google 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这场诉讼你认为将如何影响 AI 的未来呢欢迎在我们的 YouTube 或是 Podcast 平台留言分享你的看法这里是思想实验室我是国威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