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安乐死法案通过于1941年,正式名称为合法化协助自杀,这意味着在瑞士,安乐死和协助自杀是同一件事。
瑞士的安乐死法案有严格的限制,包括必须有医生证明病人命不久矣,且有心理调解和缓冲期,确保病人有反悔的机会。
美国合法化安乐死的州包括加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新泽西州和德克萨斯州。
美国的安乐死法案通过过程涉及医学、法律、道德和社会等多方面问题,且受到宗教和伦理的强烈影响,导致立法过程复杂且漫长。
瑞士的安乐死法案通过警方介入调查每一起协助自杀案件,确保没有私人利益或其他不当动机,且所有程序都经过严格审批。
沙白选择去瑞士是因为瑞士是世界上少数可以合法实施被动安乐死的国家,且其法案允许外籍人士进行协助自杀。
美国的尊严死亡法案要求两名医生诊断病人生命不超过六个月,病人需两次提出口头请求,间隔15天以上,并需在第三者见证下提出书面申请。
中国社会对死亡的讨论较少,可能是因为讨论死亡本身非常复杂和困难,涉及伦理、宗教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
瑞士的安乐死法案主要允许被动安乐死,即去除病人的维生系统或停止服药,而主动安乐死则需通过另一套程序,确保与病人自身利益无关。
德克萨斯州的法案允许医院在违背病患意愿的情况下撤除生命维持系统,前提是医生认为治疗方案无效,并经过医院道德委员会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