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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艺术品”还是“淫秽物”?法律视角下的创作自由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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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时宜

AI Deep Dive AI Chapters Transcript
People
赵宏
陈碧
Topics
赵宏:我认为法律需要明确自由的范围和边界,国家不能随意以保护其他法益为由剥夺自由。艺术自由在中国很少被关注,需要明确艺术的定义,并探讨色情作品是否应纳入艺术自由范畴,以及艺术自由的边界。海棠案涉及女性主义,需要思考女性情谊表达的空间与法律的冲突。法律在应对此类问题时,治理技术粗陋,刑法规定与现实脱节。 陈碧:我认为海棠案让大众了解到特定群体和文体的存在,这是一个被外界所知并被法律评价的机会,也许能促使社会更宽容地接受少数群体的爱好。1993年新闻出版总署对淫秽物品有明确界定,包括直接勾起性欲、道德腐化堕落的内容,同性的性爱描写也被列为淫秽物品。对制作贩卖淫秽物品进行刑事追责的原因包括可能诱发犯罪、道德主义、青少年保护和保护女性。但观看淫秽作品是否一定诱发犯罪缺乏科学依据,且在单美作品中,保护女性的理由不成立。法律上不能想象哪种价值绝对优位,即使是青少年保护。刑法规定与现实脱节,应反思是否应维续打击,以及打击范围。德国刑法典对色情作品的规定并非只要有性的描写就一定会购罪,而是列举了涉及未成年人性爱描写、践踏伦理和人格尊严、宣传暴力等会涉罪的情况。确定淫秽物品和艺术自由之间的边界应由宪法确定,而非刑法。刑法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关注的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而利用人性弱点牟利和冒犯社会公德都是要被评价的。只有从宪法角度出发,才能探讨创作者的自由空间,以及如何建立自由而不侵犯他人权利。女性主义内部对淫秽物品的看法存在分裂,禁止色情业或淫秽物品,实际上可能侵犯了一些女性的权利。

Deep Dive

Chapters
本期节目讨论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海棠案”,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赵宏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从法律和大众两个角度探讨了此案的意义。两位专家分析了艺术自由的边界、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以及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相关议题。
  • 兰州警方对“海棠文学城”作者进行跨省约谈,涉及百名年轻女性作者。
  • 案件引发大众对创作环境、性别表达和审查边界的反思。

Shownotes Transcript

【主播的话】

本期内容从近期受关注的事件展开,聊了聊“艺术自由”的边界等话题,详细内容请听节目。

【本期主播】

若含:微博@_R若含

**王磬:**微博@王磬

【本期嘉宾】

**赵宏:**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主攻行政法方向

**陈碧:**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副教授,主要研究证据法的方向

**【本期音乐】**Bleu-Komiku

**【节目制作】**方改则

**【Logo设计】**刘刘(ins: imjanuary)

【互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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