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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 of episode 49 半场开香槟大翻车,李在明案回炉重造,恐被剥夺选举资格!

49 半场开香槟大翻车,李在明案回炉重造,恐被剥夺选举资格!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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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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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notes Transcript

欢迎来到真文三台哈喽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的真文三台我是 Phil 今天的延续上一期的主题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件比较大的事情就是李在明的违反公职选举法的这个案子在大法院被发回二审重审了

然后我们上一期节目里边我跟张志华老师录的内容是说我们判断三审可能会维持二审的原判但是没想到出现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一个情况大法院直接把二审的审判给不会重审了我们请张老师先跟大家打个招呼哈喽大家好我是对近期韩国法律感到特别魔幻的

张志华法律人大家好张老师对于韩国法律觉得特别魔幻其实应该也是从去年开始就觉得比较魔幻了对吧去年年底开始我是从去年开始感到特别的神奇然后是对于上次也提到过很多次就给释放隐息约开始那天给我的打击非常的大然后是这次李在明三审一个发挥重审给我的第二次非常狠狠的打击

都有点开始怀疑我在韩国学习法律是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稍微有些感到羞耻我觉得我们今天聊这个问题的重点可能还是在于我们上一期节目里面最后其实聊到我一句话就是说我们聊这个法律问题如果张老师是可以用

这个司法方面的这些知识来解读的话那么说明啊这个问题有可能它是一个政治问题或者有可能它是一个司法问题它是混在一起的我们看不太明白但是当我们解释不了这个问题的时候那它非常有可能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对于李在民的这个大法院发回二审重审这个事儿啊我觉得在韩国其实就呈现出了两种解释一种就认为这其实是一个非常

非常非常明显的一个政治上的操弄然后另外一部分的声音就认为李在民本来就是有罪的他就应该因为违反公职选举法被剥夺他的被选举权所以我们今天这期节目里面就请张老师来给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到底为什么以这么快的速度被发挥二十重胜了

是的因为说这个李在明的三审判决为什么很多人说他是感觉是有这个政治上的操纵的问题呢是因为时间上非常的蹊跷就是在三审判决做完之后没过半个小时大概也就半个小时之后就是韩德书前总理他辞职第二天

他就是以这个总统候选人的身份他要参选总统所以从政治分析上来讲的话其实我是特别不愿意去做这个政治分析的但是就这个案件本身一旦判决这么下来之后就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就是原先其实在这个判决下来之前在韩国的一个政坛来讲就形成了一种这次选举差不多就是李在民能当选

所以在对于这个右派来讲就是这个保守保守党里面来讲的话就形成了一种非常低沉低迷的是一个这个状态就感觉谁谁出来都不可能打赢李在明但是昨天的就是当天的这个判决下来是 5 月 1 号的判决下来之后紧接着韩德书这个辞职也就给这个支持保守党这一派就

这个选民们其实带来了一个非常大的一个鼓舞振奋鼓舞人心的效果这样的话在政治效果上来讲的话就相当于起到了一个推动大家积极去投票的这么一个非常大的一个政治上来讲的这种效果就非常好的效果对于这个右派来讲的话

因为时间特别的蹊跷就是为什么 5 月 1 号给派完李在明之后就是马上韩德鲁就像说好的似的就辞职一个是这一点政治上来讲给人一些这个遐想的空间其次的话这个判决确实下的太快了

我们知道 3 月 26 号是二审宣判的日期也就是二审宣判李在明无罪事后到 5 月 1 号宣判以有罪的倾向来发挥重审三审做出这样的裁定其实也就过了 37 天

整个这个二审结束之后到三审结束这个过程只有 37 天这个速度是整个韩国的司法系统进入现代司法系统以来是没有过的这么一个时间段

而且我们还要去分析一下虽然整个期间是 37 天但是这个案件到大法院的日期大法院的日期是 3 月 27 号而大法院真正开始受理这个案件进行审查的日期是 4 月 21 号

因为时间上来讲是 4 月 21 号这个案件才通过这个案款系统分案到这个小和议厅小和议厅之后是由这个大法院的院长曹喜大然后呢他又利用自己的职权把那个分到小和议厅的案件提升到了全员和议厅案件

然后 4 月 21 号下午从小何怡婷变成全员何怡婷案件之后她立即就开启了当天的审议也就是第一次何怡婷审议紧接着她又指定 4 月 24 号进行第二次何怡婷审议然后紧接着 4 月 24 号结束之后何怡婷其实就是毙掉了然后就是 5 月 1 号宣判

也就是说我们说大法院真正开始审查这个案件是 4 月 21 号下午才开始审查这个案件的就是这个全员和议厅开始审查这个案件是从 4 月 21 号下午开始的这样的话是从 4 月 21 号到 5 月 1 号就是做判决为止这个时间就只有 9 天

而更令人奇特的就是刚才我们说到 4 月 24 号第二次合议庭不就是结束了吗第二次合议庭结束之后到 5 月 1 号之间他们并没有再开会没有再召开合议庭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案件到 4 月 24 号其实就实质上已经审计完了

4 月 24 号到 5 月 1 号之间其实是一个行政程序上的一个空白就是是为了等着 5 月 1 号开庭而已它并没有进行一个实质性的审理所以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实质上是从 4 月 21 号审到 4 月 24 号为止的 4 月 24 号的时候整个黑衣厅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的一个 10 比 2 的我们看到的 10 比 2 的结局它其实已经形成完了的也就是三天其实就相当于解决这个案子了

但是我们要看到这个案件的卷宗就有 7 万多页 7 万多页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 300 本书大致上相当于 300 本书那其 300 页吧

300 本不是 300 页 7 万多页 7 万多页的卷轴 7 万多页啊对不是 7 万多字是 7 万多页的卷轴那是很多的对大家可以想一想那个 7 万多页然后罗下来的话大概有 300 本的书这么多

他是需要全部都看完的吗虽然不是说全部都看完吧但是三天看完确实是一个不是特别能让人理解的事情因为我们办案的时候也是包括我在国内当检察官的时候办案也是他并不是说很多证据他其实就是虽然是一炉但是我并不要把证据全都看完因为我大概知道这个炉的证据里面它的核心要点在哪里

所以我把它的核心看完就可以而且比如说它会附上很多什么尤其像这种公知选举的案件都会附上很多这个新闻报道这样的话因为这个新闻报道我可能之前就看过所以这个新闻报道附上了什么十一二十页我都没必要说全部都看完但不管怎么样三天你要看完三百本卷这个三百本书也就是我们大概其实就可以理解为是三百本卷宗吧

你要把它全部看完而且是 12 名大法官你要把这个散发本全部看完其实是有非常大的难度的大法官在之前是没有办法接触到这些卷宗的对因为按照这个韩国的法律他们的这个案件虽然到了这个大法院但是他不是说给所有大法官把这个案件就直接发过去了因为他还没有分案

第一个是没有分案第二分案完了之后这个成办的法官才可以去看到这个卷宗因为他这是为了什么呢是避免法官对案件产生偏见就是你如果在你真的去审理这个案件之前你就去看卷宗的话可能你就会对有这个相应的一个偏见

已经对案件产生偏见的情况下去审理案件是不行的所以说他才会要求案件分配到具体法官之后你这个法官才可以去去分析跟查阅这个卷租所以我们刚才说到的是 4 月 21 号这个案管系统才把这个案件那个先是分到了小和议厅吧四个人的小和议厅

然后呢是警戒市曹喜大利用自己的职权把余安先分到小河一堂案件提升到了全河一庭我们以前可以退一万步讲小河一庭的这个法官们他可能那个四个法官可能是他上午就看到了这个卷宗但是其他的八个法官呢其实是在下午才可以看这个卷宗的

所以整个 12 名大法官在三天之内就把所有卷宗看完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让人感到非常大的疑惑的事情我有点不太理解因为打个比方像我们如果持续关注李在民的这个案子因为李在民的这个案子等于是一个全民都知道的媒体整天在狂轰滥炸的有什么证据大家都很清楚的这么一个案子对这些大法官来说

李在明的这个案子肯定跟其他的那些他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案子有所不同他多多少少肯定是知道的因为李在明的其实就针对那几句话在互联网上面有太多太多的资料他是不是不用很认真的去看 7 万多页的内容因为他本来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案子它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有这种可能性吗

首先我觉得当然肯定是这个案件相比其他案件的话因为我们知道的可能比较多一些所以就是可能看起来没有就是不用说那么细致的去看所有的证据这个完全是有可能的但是呢它并不像像刚才那个张老师所说的

即便如此我们说退音万本来讲我们真的非常懂这个案件作为一个成办的法官作为一个成办的司法人员你即便再懂这个案件你这个三百多本卷宗到底这个卷宗里面每一本卷宗它都讲了什么你都是其实要去看一下的

那我们可以去理解是什么呢三百本卷中我们大家去其实想一想三百本书每个书它到底讲了一些什么我们想把它分析一下的话其实我个人认为一天两天还是比较这个时间还是有点紧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韩国的大法官每个人每个大法官手里其实是有好几百个案件的因为韩国的大法院的一个系统跟我们中国是不一样

他们是三审中审所以很多案件其实到大法院才都结束所以基本所有的案件就是大部分案件他都会一直打到大法院的而大法院只有 13 名大法官所以每个法官手里有好几百个案件非常的正常

所以时间上来讲就是这个案件李在明这个案件就是他其实就相当于那我们这两天所有的大法官其他案件我就不做了我所有其他案件我都放在手里一放在一边我就专门攻这个李在明的案件而且还要把三百本这个卷宗到底每个卷宗大致讲了什么我都得先看一下至少要看一下

所以这个时间的话反正大家会有一个合理的怀疑就是你真的是在三天之内幸好我推案不讲你其他案件我都不办了我这两天我就光看你在明这个案件那你这个三百本卷宗里面到底讲了哪些问题你都想清楚了吗而且还有一点是什么呢

如果说我们说二审无罪然后三审你维持无罪维持这个二审的原无罪的这个情况下你说二审分析的也挺好的对吧以前那个你二审的所有的判决书都已经公布了至少在法院内部里面他都是能看到的那这种情况下那我是基于已经维持二审的一个就维持二审判决的一个状态的话你其实看这么快也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三审的问题是在于其实他的一个裁决是对二审做了一个完全的颠覆就是说你这个二审无罪是判错了你应该判有罪所以我把这个案件发回重审

那这种情况下你就应该对于二审哪个证据他为什么这么认定以及二审的哪个决定比如说二审因为基于什么什么什么内容我得出无罪对于这个你要有一个充分的反驳你为了进行充分的反驳你也应该去仔细的去引用这些证据或者去分析这个证据但是我们在三审的判决书我也仔细分析了一下

三审的裁决书它总共有 80 多页 87 页 87 页里面 34 页 34 页是什么 34 页是 10 比 2 的就是 10 比 2 通过的三审就是 10 个说李在明有罪两位大法官说李在明没有罪就是反对意见对于三审裁决的反对意见我们解释一下就是说大法官一共是 13 个人

然后有一个人是在选举管理委员会他是任职的因为马上选举嘛所以这个人为了避险所以他就不参加这次的合议庭对 是的然后其他的 12 个人一起来审这个案子 12 个人里面有 10 个人是觉得二审是判错了的两个人是觉得二审是判对了的对吧对 是的对对对 10 个人觉得二审判错了应该判李在民有罪两个人认为是二审判对了

那也就是说这个两个人的意见它就属于一个对十个人的反对意见了那三省的 87 页裁决书里面有 34 页其实是记载了这个反对意见就是两名认为李在明应该无罪的法官的意见而十名认为李在明有罪的法官的意见呢只是占到了

就是 40 多页就是一半堆一点点而已所以这个其实是也就是说整个判决书里面三省的裁决书里面对于李在明为什么有罪他并没有给出一个非常充分的解释说明我只能是这么认为这是第一点还有一点是什么呢现在你这个案件是什么呢

我们说这个七万多页的卷三百多个卷宗正常来讲历来大法院都是什么呢这个卷宗他拿到手之后是电子版过来的对吧他都要去复印的去打印的打印完了之后分给各个裁判官

所以第一点你有没有打印打印把这个案件这个卷宗都给打印然后分给裁判官然后大法院说没有这个案件我没有打印我们是按照电子系统分给了各个法官所以各个法官都是在电子系统上去看的资料然后现在韩国的知识民众就不告诉就说没问题那你用电子系统看了那你把这个电子系统上你到底看了多长时间

7 万多页的这个卷宗你看了多少时间你的这个记录给我提供一下现在法院就提供不出来大法院就提供不出来的大法院有必要提供这个东西吗

没有明文规定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是基于比如说因为韩国跟我们国内又不太一样韩国是有一个国证监察和国会听证程序所以在国会听证程序里面基于为了保障公民的一个知情权它可以要求大法院提供这些记录或者相应的程序因为这个不涉及国家秘密

所以理论上来讲因为你又不涉及国家命运所以这时候又要保障民众的一个执行权所以理论上来讲大发表院是应该提供的你如果提供不出来自然而然有一些怀疑但反正我感觉就是如果说这次李在明真的到最后不能参选又一上台的话这个事就过掉了其实如果又一上台的话对肯定是会过去的

如果右翼上台的话可能还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呢有一点是什么呢就假如说法官是从 4 月 21 号才开始审查的这个卷宗我们现在是这么想的但是如果说有记录显示这些法官们并不是在 4 月 21 号而是在 4 月 21 号之前

就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这个是违规的这个是违规的一旦是有这种记录的话那三审做的这个判决其实就是一个无效的判决所以还是要看就是是不是

左翼能够上台如果左翼上台的话呢就可以通过国证监察来对大法院的这一系列的行为进行一个进行一个检查吧对吧对一个是这个第二个的话就是也可以这个特检通过特检对这个案件进行检查就是可以把这个事情就是查清楚查明白对对是的我有个很核心的问题我觉得肯定很多的听友跟我一样有这个疑问

张老师既然这个案子他已经到了三审嘛然后既然法官是时比而认为二审判的不对嘛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在三审就给李在民就是给他判有罪不就完了吗他为什么还要发回二审去重审呢这不是审事速度快吗

这个的话我自己也想了很多因为我是听把整个判三审的过程我也听一直在听所以刚开始曹启大法官在那念自己的裁决书的时候我都感觉以为他这个结果可能就直接给改叛了

但是呢他并没有这么做然后就想为什么他没有这么做呢可能是两个原因吧一个是什么呢就是其实这个改叛就是在大法院这段改叛在韩国这个实际这个历史上来讲是少之又少的就是非常少这种情形非常的少然后历届的这个改叛的话你要改叛的话其实就是刚才所说的我们说现在这个裁决书 87 页里面 37 页都是反对议解

也就是说对于李在明为什么有罪他其实并没有给出个充分的一个解释说明所以目前的这个一个裁定书的话其实基于这个裁定书你要进行改判其实是一个非常牵强就法律上非常的牵强但不管怎么样现在就是没有一个法理的问题所以可能我就想到了可能是一个政治上的原因现在也开始想政治上的问题

政治上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如果说现在你给李在明直接说判有罪了就是三省直接给判有罪了那其实民主党这边的话李在明这个总统候选人的这个棋就走不了了但 5 月 11 号之前 5 月 11 号是可以这个申报总统候选人的截止日期嘛那 5 月 11 号之前民主党就可以有时间去选

自己的候选人了总统候选人这个还是挺合理的对对所以对民主党来讲的话李在明我用不了了那我就推出来一个其他的总统候选人但是如果像现在这样你给这个发挥重审了然后 5 月 11 号民主党还把这个李在明推选为总统候选人那 5 月 11 号到 6 月 3 号期间

如果经过什么二审三审最后判定李在明确实是有罪并且是罚金薪 100 万以上这样的话他就被剥夺了选举权就是被选举为同属的一个权利那这样的话 5 月 11 号到 6 月 3 号之前做出来这样的判决的话民主党

这个选举的候选人就没有参选总统的资格那民主党整个这盘棋就全给输掉了就是你重新要提名一个总统候选人也不可能了不可能了因为 5 月 11 号是截止日期总统候选人登记时间已经过掉了对对对是的然后那剩下来的这个游戏里面就只剩下韩德珠金文珠李俊熙就那么三个人在玩对嗯 OK

那这个里边就是我有一个问题啊我刚刚听您的意思就是您说这个 80 多页的这个裁判书里边您觉得就是两票的那个占了 30 多页对然后 10 票的那个占了 40 多页吗是他们两方谁更有理可以以这个页数来做一个判定吗以这个页数是做不了判定但是呢

因为是这样就是我们说常理按照常理咱把二审给推掉了那就是原先把二审的无罪给推掉那其实要有一个充分的解释说明去推翻原先二审的一个裁决那为了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

自然而然的这个数量就要增加你这个解释说明引用的法理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十个大法官里面每个大法官他是怎么想的所以我们才会推出来说我们推翻二审无罪判决的这么一个结果这个是一个正常的状态所以我们看历来大法官的判例的话他如果想把二审的一个裁决他给推翻的话他的业数都是比较多的

因为你要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让看到判决书的人达到信服你才能有这个判决的效力但是这个案件显然在这个地方上没有就有欠缺有很大的欠缺那聊到最后的裁判书里边的就是十票跟两票各方的意见我们来整理一下就是他在一审里边李嘉明两个案子

一个案子就是在一个国阵监察上面李占明说自己以前把城南市百县洞的一个地皮改变了土地使用权限然后别人就质询他然后他说他改土地使用权是因为国土交通部给到他压力让他改的然后后来被查出来说国土交通部并没有给到他压力

这个是当时是觉得他在这件事情上说了谎然后还有另外一个案子是李在明以前的一个下属叫金文基这个人在三年之前自杀了然后在电视采访上面当时的媒体就问李在明认不认识他李在明说自己不认识金文基这个人在四家媒体上面都说了同样的话

然后被反对党就是国民力量党的一个议员扒出来曾经金文基跟李在明一起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打过高尔夫一起出差一起参加过各种各样的活动已经认识很多年了两个人看起来光看照片关系挺好的但是李在明的说辞就是说因为我是领导我要管成千上百号人

所以这些下属我不可能都记得他们我不记得这个人了那为什么当时电视台里面会问这个问题因为金文基自杀被认为是畏罪自杀就是以前李在民在城南市的有一系列的这个弊案大装弄的这个弊案当时是爆雷了然后警方和检方查到这个金文基头上的时候呢金文基被认为是畏罪自杀

因为查到他就是有可能会顺着他查到李在明当时认为在陈南市的这些土地开发的这个案子里边有一些公司是李在明的白手套就是反正有这么一个事对吧然后一审的时候就是去年 11 月份的时候当时就判定李在明在这两个案子里边都是说了假话对吧是的他是违反了公职权局法散布了虚假事实

然后呢今年的三月份的二审里边又把一审的这个判决给推翻了当时给到的理由就是说一审的裁判的时候有两个问题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把李在民在关于静文集的这个电视采访里边检方把李在民在四个电视台里边做的所谓的不认识静文集的这个说辞全部都合并成了一起四个并了一个

然后法院认为你检方这样子来并这个事儿不对你应该一个个来考察他在这个电视台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信息还有一个就是规范了就是违反公职选举法立典的所谓的传播虚假事实这个罪名他按照您上次的说法就是他是传播比如说

对于自己的什么出身的大学对于自己的年纪对于这些事实他说了假话但只是假如说我不认识某某人这个可以被认为这是一个主观上的表达这是他表达一种感受你没有办法在这个事情上面对他进行一个处罚

对吧然后是那个国土交通部的那个案子其实也是一样的就李在明说他自己受到了威胁本质上面他说他自己是被国土交通部压着来改了这个土地使用权但是呢这个也被认为是李在明在表达自己的主观感受即使事实不是如此但是李在明是可以这样子表达的你没有办法因为这个东西去处罚他这个就是三月份的二十人利点给到的一个结果

现在就是想请问张老师我们现在就看到了三省的发挥重审我记得他给到的理由就是说二省的法官们对于法理的判断是有误的他觉得对吧然后他当时给到的一个说法是什么呢就是说你要来判断他是不是在散布虚假事实要看听他这个话的听众是怎么感觉的

选民们如果被误导了因为你讲这个话他被误导了那你这个就是在传播虚假事实其实这个说法就是跟一审的时候是一样的您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判呢首先说一下为什么大法院说二审在法理上有问题是因为大法院三审是不能对事实关系进行审查的

就是一审跟二审是在审查这个事实关系就是所谓的 fact finding 找事实 找证据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审跟二审是确定这个事情然后三审是基于一审跟二审确定的一个事实关系他在做一个法理上的判断就是所以三审只能对二审法院他在法理适用上有没有错误进行一个审查

所以他的一个三审法院他如果不想违规的话他的所有的判决书最后还是要形成一个就是如果三审法院在推翻二审法院的判决的时候他如果不想违规的话他的一个所有的判决书的一个形成一个状态呢就是说二审法院你在法理适用上是有问题的

所以我退发你的一个这个判决给你发挥重审这个是一个基本的逻辑所以他才会这么说法理上怎么怎么样但是这个案件也是存在问题是什么呢其实三审实质上我们分析把这个判决书分析下来的话实质上其实是对整个事实关系他做了一个裁决因为就像您所说的三审的整个一个问题的定性和认定跟一审一样

一审认定跟二审认定其实是为什么出现了问题差异呢并不是二审对这个法理的认定有差异是在认定这个事实关系上有差异

而三审法院呢三审的大法院呢其实是支持了一审的一个裁决那也就是说实质上来讲虽然他这个整个这个判决书的逻辑最后说是说法理是用上二审是有问题的但是呢他整个脉络我们看下来的话他其实是对整个事实关系所做的一个其他的认定新的认定

跟二审不一样的认定然后认定为是跟一审法院是一样的一个事实状态所以这一方面来讲三审法院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就是程序上来讲我可以这样理解吗就是您说的这个事实认定本质上就是一审跟二审最大的不一样就是一审认为在选举期间你如果讲了一些话然后这些话是会误导一般的选民的话

他就觉得是一个散布虚假事实然后二审其实否定了二审说其实这个并不是这个其实他可以说他自己的主观上的表达然后三审又把二审这个给打掉了又回到了一审的那个状态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老师大致上这么理解也是没有什么大致上这么理解也可以但是这个案件因为三省法院完全做出了一个新的判断所以如果想让听众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的话我觉得这个案件得说的比较细致一些就是我们要从一省二省三省它都有什么其他的判断来仔细的分析一下

我们先说这个金文基的这个事情因为我们说上次整个这个李在民跟尹锡悦的总统总统 PK 的时候选举 PK 的时候其实最大的问题不就是这个大众东开翻的问题吗就对于李在民来讲的话最大的这个风险就是大众东的过程当中他也没有参与这个

开发然后获利这个是一个最大的问题所以接着就问题变成了李在明当时作为城南市的市长是否知道这个大庄东开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是金文基就是在这个案件当中而对这个问题李在明表示他自己他是在这个大庄东开发项目的时候这个时候是他不知道金文基了

是后来自己担任经济到知识期间因为这个案件相关的问题他跟这个金文基通过电话那时候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对于这个检察院说李在民你是在说谎从而对李在民提起了诉诉但是这个呢是关于就是也就是说李在民认识金文基的这么一个发言的一个时间上来讲

一审法院也好二审法院也好三审法院也好他都认定李在明你确实是在大庄栋开发那个项目期间你是不认识这个静文集的这个是一审二审大法院他都给认定下来的他认定的其实是李在明说就是自己说自己不认识静文集这个是一个事实对对这个是一个事实你确实不认识

因为他的判断标准还是说因为你认不认识一个人其实是你的一个主观判断我可以这样理解就是说你失忆了我们以前聊过就是你失忆了或者你阿兹海默了即使我现在拿出一个 10 年之前你跟这个人在一起拍的照片但是因为你已经忘记这个人了所以你说你不认识他

这是一个我可以接受的一个解释对 是的因为我们知道当时其实是检方是拿出来了很多他跟金文基一起拍的照片一起吃饭一起手牵手在外面旅游一起参加研讨会有很多这样的照片但是李在明就是一口咬定

他说我不记得这个人我认识这个人是在大庄洞这个案子被调查了之后对对是的因为我想了解大庄洞这个案子所以我给这个人打了电话是的对吧对然后所以就变成了那李在明为什么还被起诉的问题

现在争议的问题是在于当时由于李在明说自己不认识金文基所以当时国民力量党的这个朴朱英议员他在 Facebook 上上传了李在明就是李在明承担是市长的时候跟金文基在一起的照片照片上的只有四个人他上传的照片四个人是都戴着墨镜和帽子然后衣服穿着乍一看跟这个是在高尔夫球场上穿的衣服一样

然后他同时上传了他们在的地区的一个谷歌地图然后在发的照片上还做了一个说明说李在明一行四人拍照的地方是哪哪哪山丘后面 200 米就是高尔夫球场

然后就这么一个贴上去了所以他主张的意思就是说李在明你不是说你不认识金问几吗但实质上你们关系是这么亲密的你就是在说谎是这么一个照片然后这个照片是李在明自己发在他的 SNS 上面的以前他自己忘了然后被这是被国民党找出来了对但是你这个照片还是有原始照片的就是李在明发的是原始照片

原始照片是什么呢是一张十个人一起拍的照片十个人一起拍的集体照对集体照而且很多人的衣服呢穿着有些是衬衫所以其实就跟刚才四个人跟十个人那个照片完全是不太一样的就是你如果看这个十个人的照片的话可能乍一看就是什么就一个团体出去旅游拍的但是你看这个四个人照片的话感觉是四个人去打了高尔夫球一样

是这么一个区别所以对于国民力量党的这种上传照片就有点编辑过的照片编辑照片的这个行为李在明在广播中发表了言论然后检察官是对于李在明对这个言论李在明在广播上所做的这个言论提起了诉讼李在明当时怎么说的呢

李在明说他们公开了一张看起来好像是我打高尔夫球的照片但我确认后发现这是从我们异形人的集体照片中截取了部分内容来展示的是造假的他说了这么一段话然后检察官就是以这段话你这个说谎了为由提起了诉讼

然后对于这一个发言这个发言阿神法院认为他分析下来之后说当时主持人没有问李在明你是不是去打过高尔夫根本没有提及高尔夫的相关话题他只是问了你李在明是否认识金文基所以李在明也只是针对主持人的这个提问做了刚才那个发言

而且事实是在拍摄照片的时候就是拍摄刚才那一行十个人的照片的时候李在明确实没有打高尔夫球就当时来讲是没有打高尔夫球打高尔夫球是之后的事情后面几天去打高尔夫了

因为他当时被认为打高尔夫是因为那张照片我们到时候可以放在 show notes 里就是他穿的那个浑身上都是去打高尔夫的这个装备对对是的戴着这个穿着这个打高尔夫穿的这个泡露衫对戴着这个打高尔夫这样的帽子对对对然后戴着墨镜的很多人是的他们这帮人一看就是去打高尔夫了其实呢打的就是像您说的其实是后面几天打的对

只是拍照片的这一天没打因为这一天是刚刚到对 是的所以其实这个事情里面就有很多的可以解读的一个角度在里面对 所以对于这个反正我们说这就针对发言的一个判断所以二审法院当时二审法院判定是什么就是判定李在明所说的那句话就是公开了一张看起来好像是我打高尔夫的照片

这个发言并不是一个虚假事实就是因为一审里边认为他讲了虚假事实对吧一审里边就是意思是说你国民力量的这个议员你拿了一张好像我打了高尔夫球一样的照片给大家看对对对对吧然后呢这个就是法院的法官认为你这句话包含的一个意思就是说你自己没打高尔夫对对是的但其实你打了然后二审呢认为就是没打呀

可以这样理解吧对对是的是的

然后接下来二审法院也承认这个照片是这个造假照片就所谓的作战嘛就是韩语叫作战意思是说你这个有编辑过了造假过了编辑过的照片对对对然而这一次大法院推翻了二审法院的判决它的理由是这么写的大致理由呢是说李在明你和金文金一起打过高尔夫球你在广播中那么说普通选民会认为李

李在明你从来就没有跟金文基打过高尔夫但实际上你确实打过呀我们不管你是哪天打的反正你跟你金文基打过高尔夫所以你说的你说的这个话是假的我觉得就是这个又回到了就是 Eason 的那个状态了就是反正不管你是什么时候打的反正你跟金文基是打的因为然后这个呢就可以某种程度上证明其实你

虽然你可以表达你说你自己跟金文基不认识但事实上你以前跟金文基是曾经挺亲近的一起打过高尔夫三省又把这个又推回去了对但是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三省他在为什么这么判断的问题这个判断问题我觉得有一定的问题是在于什么呢

大法院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在做出自己的一个裁决的时候他说什么呢李在明上述发言中的是造假的这句话是指李在明说自己没有和金文基打过高尔夫却被处理成好像打过高尔夫一样

但实际上李在明你和金文基打过高尔夫所以你的发言是虚假的也就是说他在解释你确实跟金文基打过高尔夫这个问题上他关注点是放在了后面造假的这么一个单词就是他大法院认为是造假的是用来形容公开了一张看起来好像是我打过高尔夫球的照片

但是无论是李在民也好二十人反应也好他说造假的我说的这个造假的是说是照片造假了我不是用来修辞这个我打高尔夫球的这个事情所以会存在这么一个判断所以

所以还是又回到了像您所说的医生法院是认为说不管怎么样反正你打过高尔夫但是你这么一说的话很多听众听下来就是觉得你跟金文基从来就没打过高尔夫但是检察官也好国立党这边也好都把你陷害成好像打过高尔夫一球一样

但李在明是说我只是说我当时没有跟金文基打高尔夫然后我说的造假是说你这个照片你给我这个造假所以我自始至终我没有说什么任何的一个虚那个谎言是这个区别这个到底反而打没打我们的听友自己去判断我是判断不明白我因为觉得我觉得这两边说的好像都有点道理

对对但是我们现在还是要回到一个什么呢就是目前这个状态下那我们到底要不要认定李在民这个有罪的问题那就要回到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如果我要判断是否构成这个虚假事实公开罪它的出发点是什么出发点应该是确认发言的具体内容和表述也就是说判断发言内容的真实性是其实很重要但是呢

这次大法院的这个判决就是大法院这个裁定书里面我们就看出来是什么呢他引用了很多你的这个发言要跟什么所谓的普通民众听起来如何理解的这个主观认知要一致啊等等这样的论述

也就是说他其实是加入了很多这个主观的一个推断所以这个一个是这个的问题然后还有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说大法院的这次的裁决呢其实是推翻了他们之前的一个判决之前的两个判决我们之前节目里讲过一个呢就是说是在去年十月份对那个锦衣市市长李长珠的这个大法院判决

这个呢其实这个判决我们说二审法院在对李在明做出无罪判决的时候其实引用了很多去年十月份对李长珠的这个大法院的判决还有以及第二个的话是在 2020 年李在明担任经济到知事的时候也是因为虚假事实公开事件大法院做出一个全员合一定的判决是 201913328 全员合一定判决

这两个判决呢他其实在这次的三审判决当中就是把这两个判决的所确定的一个所谓的判例全给推翻了这两个判决他所确定是什么呢他其实是确定了基于公知选举法的一个虚假实施公开罪我们应该如何认定的问题然后他所认定的主要的一个几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说判断是否为虚假事实应该从整体语境和脉络出发而不是单独去看那个每个单词每个语句每句话然后这个的一个理论是什么呢他说是这么写的就是具体来说发言存在两种语境一种是我作为攻击者进行攻击性发言的语境另一种是在问答过程中自己处于防御状态的语境

从攻击的角度来看因为是攻击者所以要有一个比较充分的明确的一个依据也就是要有相应的客观的证据进行发言你才能不构成所谓虚假言论但是呢处于防御地位的人考虑到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进行防疫性回答以及即时性的回答就是你受攻击了你作为防御的时候可能是一个即时性的反应

所以考虑到这种问题处于防御语境的人即使他所说的言论当中部分内容与事实略有不同也是可以被允许的这是第一个判断因素第二项原则是说必须区分意见跟事实

这个我们之前也讲过意见跟事实是不一样的就是比如说我认为我跟谁一起吃过饭我们就是朋友所以他跟我借钱我可以去借他但是我媳妇不那么想我媳妇觉得你就跟他吃过一顿饭算什么朋友你为什么要借他钱所以对这个事实怎么判断都是一个不同的所以要事实跟意见要进行区分

所以在这个后续我们要讲到就是在国土部那个案件当中以及在这个案件当中李在明说的很多都是意见

就是二审法院认为李在明说的都是意见包括刚才所说的李长珠那个案件里面也是对于很多客观事实的判断他所说的言论要区分是个意见还是事实的问题你如果对事实所做的一个虚假性的判断就是说是对事实说谎了那这个是要进行处罚的但是他你如果只是发表了自己的想法跟意见的话你是不能去处罚的

这是第二个原则第三个原则是为了保障政治的自由对于政治发言中稍有夸张的内容也不应过度的限制这是第三个原则所以其实法院是基于之前的一个判断然后通过两个大法院的案例而且都是近期的一个是 2020 年的

另一个就是去年 10 月份就做出的一个大法院判决所以已经通过两个比较近期的案例是确定下来了在处理公职选举法有关的一个虚假实施罪的问题上他要有一个基于什么样的原则去处理这个案件

但是呢这次对于李在明的三审呢其实这三个原则他并没有充分的进行一个整理并没有给出一个充分的解释跟说明说我为什么没有按照这三项标准来做这个裁决或者说我基于这个三项标准我做了这个裁决的一个具体的原因是什么

他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说明我是说什么呢就比如说刚才所说必须区分意见跟事实嘛那正常的你要推翻二审法院的一个裁决的话三审裁定书里面你应该去分析你在明的这些这些这些话里面哪些是意见所以二审法院你认为这个是意见但是我们分析下来这应该是事实

所以你二审法院的认定是在认定适用法理上是有错误的应该是这么分析下来的但是这次的三审裁定书里面他并没有这么写所以才会认为他的三审裁定书就是比较不充分你在做出这个裁决上不充分这个是我们司法界的一个如果看这个三审裁定书的话就会有这种的意义

那就是说等于是国土交通部胁迫李在民去改变土地使用权的这么一个案子也是同理被推翻了对吧对这个案件我觉得也是更有意思的问题这个我们也可以再去也需要去说明一下我先说一下这个案件的背景很多大家其实不太知道这个案件的背景

这个案件被指是什么呢是当时政府在推进将城南市的五个政府机构搬迁至其他地方这样的一个项目他在推进其中一个机构叫食品研究院食品研究院呢是想把自己的土地价格抬高卖给能够进行这个公寓销售的这个民营企业以便筹集更多的资金搬到一个其他他们认为更好的地方然后但当时

担任城南市长的李在明希望是把这些地区都变成一个办公区就是你们搬走之后我就变成一个办公区业务用区不是那种民营的公寓他当时就是要把这个地方变成一个公共用地对公共用地是要还给城南市民的而不是说给各个企业的

所以有一个这么样的分歧所以他如果说想按照食品研究院的想法你要卖给民营企业其实你是要对用途要进行变更的把土地用途你要变成一个可以进行商用的用途以及需要把等级提升到四级

具体什么是什么等级我们就不用说了反正是需要把这个土地等级变成次级以及把用途变成民营用途这为两个东西但李在明是因为希望把这个变成公务用地所以就一直不给变更但是国土部他是想赶紧搬出来我的下面的公务机我想赶紧搬出来也就是说跟你国土部的目的又相违背了

所以李在明你不去变更这个用途的话就没有这个民营你这个食品研究院他就不想卖地然后也不会有人去买这个地然后国土部的这些下面食品研究院什么他又没法搬出来存在这么一个胶着的一个状态所以国土部就向李在明发了一些公文叫席入公文要求尽快变更用途

这个是一个大致的一个背景但我们说国土部在给李在明发这个协助公文的时候他并没有说要把这个就是他说的是你这个用途你赶紧给我变更一下协助一下协助我们把这个用途变更一下但他并没有提出说到你要把这个等级提到四级

他就是发了一个协助顾问他就说食品研究院要往地方上面搬然后你要帮助他尽快把这个东西搬一下但是他没有提到就是说要让你把这个提到一个什么可以变成一个什么就是可以开发房地产的这么一个等级他没有去讲这些很具体的东西然后李在明当时陈南市的公务员就给国土交通部就回了那个顾问就问他你这个是不是强制性的

对吧因为他有一个他有个法律嘛然后国土交通部就回了这个法律说其实这个不是强制性的对是的啊嗯然后然后对于这个呢呃您刚才就说到了就是这个法律不是强制性的然后国土国土部回复的也是说啊你们自己看着办啊我们说是你这个帮你协助但是呢具体具体做呢你们就自己这个自己看着办就行意思是其实这么个意思呃

然后李在明为什么这个案件成问题呢是在后来他在国政监察的时候就他在当经济道知识的时候进行国政监察的时候有人问他当时你这个事项你是不是也从中受益了就是你有这些问题所以李在明当时就回答的时候说

当时国土部队友们施压了然后在那个什么法律上有规定说 43 条第 6 项我们要这个作为我是地方自治团体的转体负责人我要去负责中央的这个长官所以他们对此要挟说如果我们不配合就会以独制等问题来追究责任他是说了这个问题然后检察官就是把他的这句话去认为你这个说谎了

你看那个国土部他的公文里面也没有说你必须完成然后你的这个职员问他的时候问国土部的时候国土部也说这个法律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法律你们自己看着办是这样的所以这个就回到了一个问题是说那李在明说我受到了要挟和胁迫这个是到底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还是一个主观的状态的一个问题

所以这二审法院认为他是一个主观的一个自己的一个判断是一个属于是一个意见而不是对事实的一个陈述就一审认为他其实是对一个事实的一个虚假陈述是因为就是您刚刚说的找不到任何的国土交通部去威胁他的证据对吧甚至于陈南是自己有公文留档是明确的问了国土交通部这个是不是强制的然后国土交通部说不是

然后检察院当时是去问了陈南市的公务员还有国际交通部经办这个事的公务员然后没有人说自己当时受到了威胁然后还有另外一个点就是您刚刚说的土地用途变更的太多了对这个问题点在于什么呢我们这么听下来感觉是就是关键点是在于什么土地用途不变更的问题我们再区分一下是什么呢

医生也好大法院认为也好认为李在明说的是虚假言论就是你说谎的原因在于并不是说他们的认定是什么呢就是说古土部

只是要求你进行这个土地变更我们再理解再说一下就是一审法院也好这个三审大法院也好对于国土部要求给李在明发这个协助公函协助公文要求这个土地变更这个是实它有没有一个实质上的强制性实质上的强制性我们说实质上强制性这个呢他们都认定为是有实质上强制性的

就是这个公文它其实是就算你说你不是强制的但它其实还是强制的对 是的因为我们想一想国土部跟李在明是一个什么关系我们比喻成我们国内的话就是中央国土局跟一个李在明当时就相当于一个顶多就是杭州市的市长他都不是一个省长可能比较有名的一个城市的市长我们就比如说杭州市

国土局给这个杭州市市长发公文说你这个土地用途你给变更一下你配合一下然后这个我们没说这个义务性的但是你配合一下就一旦发了这么个公文因为地位上的一个悬殊差异所以你即便没有说这个是产生性的但是对于这个李在明这个一个杭州市市长来讲的话你就可以理解为它是一个产生性的公文

对于这一点呢医生法院也好大法院也好它其实没有意义的他说李在明曲假事实的原因在于什么呢李在明你在国证监察的时候发言说那个话让人听起来认为是国土局要求你要挟你把这个土地进行变更而且变更到四级对啊听起来就是这个感觉但实际上来讲把它变更成四级是你自己定的

并不是国土局要求的国土局只是要求到你变更土地用土他并没有要求你变更到四级对 国土部就是说你快点变更土地用土然后让我们快点把这个地给卖了对 他没有说要变更到四级变更到四级是你自己定的但是你在国政监察上发言是说我因为受到了要挟所以我把土地变更土地用土进行了变更而且变更到了四级

所以你这个话是假的然后那个所以那个法院说所以你这句话是假的国土局只是要求你变更到变更用途并没有让你要变更四级但是你说的话呢就感觉是国土局要求你把它变更到了四级一样实际上是你自己把它变更到了四级的但是李在明对这个你包括李在明啊阿神的为什么说

李三明说无罪是因为当时的客观情形来讲的话你如果不把这个变更到四级你这个土地就是卖不出去的没法快速卖出去因为它的土地价值就是它的位置特别好它比较适合造一个公寓楼你一造公寓楼然后马上就可以脱手了你不造公寓楼这个地方它没法这么快脱手

这个就是李在明的一个逻辑对吧对 是的所以因为这个逻辑就是你让我变更公文的意思就是李在明理解是说什么你让我变更公文当时的客观环境来讲我就得只能是变更用途到变更到四级否则这个问题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这个真正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你不能把这个分开来讲

我理解就是说其实当时别人国阵监察的时候问他的意思还是说你有没有跟之后的房地产开发有利益输送对是的对吧然后他的回答其实就把这个给打掉了他就说我更改土地用途是因为国土交通部压着我所以我改的

然后他的逻辑就是在调查里面逻辑就是说如果我不这样干的话他没法快点卖掉对 是的对吧 但是反对派的人就是国民力量的那些人可能就觉得你自己之前一直说你做承担室市长这个 ID 是公共用地你没有坚守你自己的诺言然后你把它变成了一个房地产开发

然后这个就变成了反对派的人一直是就抓着他不放的一个事对是的 OK 我理解了张老师讲的还是比较的详细对

所以就是存在这么一个事实所以我们再看一下三审裁判当中两名大法官提出了一个反对意见他们的反对意见是这么写的百线动发言总体上与意见表达有关其实在细节上与事实有一些差异或存在一些夸张的表达也不能将其视为虚假事实

国土部基于该事件的义务条款等法律依据多次向城南市提出与用途变更等相关的要求这是事实而且国土部的这种行为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的政策协调过程这显然会对地方政府最终的用途区域变更决定产生很多的影响因此不能断定将该事件义务条款作为用途区域变更园区的指数部分是虚假的

就是你不能把这个分开来看就是用途变更还是四级就你不能分开来看就是他让你进行用途变更其实就是当时情况来讲你变成四级就是一个非常合理的一个状态就是稍微虽然对于这个你这个李在明你说话的时候可能是有一些夸张但是整体的语境分析来讲的话这种夸张其实是比较并不能把它认定为你就在散布虚假事实

是这么一个逻辑

所以我们再说一下什么呢就是并不是说三人法院他的裁决我们说他也肯定是错的或者说肯定是对的反对李在明无罪有罪肯定是错的是说在这个十个大法官当中两个大法官认为李在明是无罪的这个意见他阐述的非常的充分

写得非常的详细但是在认定李占平有罪的这十个大法官他的意见就写得比较模糊不是特别充分不是特别详细指出的是这么一个问题这么一个结果就让人就浮想联翩了只能就浮想联翩了让很多民众就会觉得你到底是基于充分的法律分析呢还是说你受到了一个政治影响才会写出这么一个比较草草了结的一个裁决书呢会存在这么一个问题

然后再说一个是什么呢就刚才您在张老师在开头当中也提到了就是我们说这个公职选举法呀就是二审法院当时认定二审法院认定李在明无罪是因为你散布事实你要跟你的这个什么资质啊什么学历啊等这些有关我们再回到一个问题是什么呢为什么他会这么认定的问题

因为我们现在讨论的案件的一个主旨是在于公职选举法里面跟这个公职选举有关的一个虚假事实一个散布的问题公职选举里面的虚假事实散布罪讨论是这个那我们就要回到这个罪名它所设定的一个立法宗旨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公职选举案件里设定这个罪名以对在选举期间发布虚假事实的人员进行处罚它的立法主主是为了选举的公正性通过选举有当选者跟落选者对吧就有这个落马的有当选的那对于已经由选民判断而落选的人再去争论他选举的公正性有没有意义的问题

所以这个选举当中为什么要去看他这个所谓的什么你要散播的事实呢是要根据你的什么资质有关还有跟你的这个身份有关他主要是看这个

是因为你这是要跟这个才跟选举有关系这些信息才是跟选举有关系跟选举没有关系的这些事实你散布了你即便说的是谎言它也不会对你的选举有影响所以才会一个存在一个这么的问题然后还说到什么呢就是这个大法院的这个院长这个曹喜大他一直强调这个所谓的 633 原则嘛

633 原则就是在公职选举法案件当中有关公职选举法的这个刑事案件的话他一审要在六个月内审完二审要在三个月内审完三审要在三个月内审完然后他这次说我这么快去裁决李在明这个案件就是因为基于这个 633 原则这个案件已经拖得太长时间了一审到二审已经拖了两年多到我这个大法院手里已经都快三年了我这个案件必须得快点了结

所以他才提出要用 633 原则要去什么快速的审理但是我们说考虑到 633 原则的立法目的之所以有 633 原则是因为不公正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比如说赞布虚假事实当选的所谓的一个人如果当选了是不能让他长期处于一个非法当选的状态所以你要尽快审理然后把非法当选的人你把他尽快拉下来

这个是一个立法目的但是这个案件里在明是已经已经落选的一个人你对于一个落选的一个人你这么如此的快速的使用这个 633 原则有什么意义的问题就跟这个立法组织是一个没有什么关系的这个就是偏离这个立法组织的也不能说偏离吧就是跟立法组织不搭杆的这么一个事情那张老师我有一点不太理解就是因为这个案子开始起诉的时候

就是李在明反正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结果就他大选失败还不知道所以那个时候开始起诉了那按照现在就是反对大法院判决的这帮人的说法就等于是只要你当时没有选上其实这个案子就可以不了了之了也不是说不了了之就是你可以慢慢拖着

也不是说慢慢拖着就是所谓的一个刚才草起大法官所说的公证选举法的 633 原则因为这个原则我要迅速了结这个案件他的这个说法就觉得他讲这个话是不适用的对不适用的因为我们说这个案件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拖了这么长时间主要是在医生里面拖的医生里面他为什么拖那么长时间因为检察官给他这个案件他找了 40 多个证人

所以你这个 40 多个证人你要审查完的话肯定时间要拖很长时间

所以这个不是说因为法院拖着不判决啊或者怎么样是因为检察官他当时检察院那边起诉的时候他起诉的这个证据就比较多找的证人就很长很多然后就这个案件那个检察检察院也做了好几百次的这么一个对李在明的一个搜押扣查这些侦察行为所以才会把这个案件拖到这么长时间所以

考虑到这些的话就跟曹喜大他所说的我为什么要这么快速整理他是不符合的就你这个话是站不住脚的只是说这个事情 OK 张老师那我现在理解了就是你刚刚说的不管是看这个裁判书还是看大阪院长曹喜大的发言其实都是比较模糊的或者说是缺乏一定的证据的

很难说服到我们的对这个说服力比较弱然后而且你又判决的又是太快了因为我们说大法院从来就没有在 9 天之内你就做过一个这样的裁决一般我们说大法院审理案件它都比较长我们这个案平均下来的话就是我们现在看到数据是说平均它得需要 5 个月大法院的一个三审审理期间平均下来怎么也得是 5 到 6 个月

所以我们作为在韩国担任做实务做案件的人来说我们就从来没见过大法院你能在这种 9 天之内你就做出来裁决的这么一个情况而且还是说推翻二审的无罪判决所以这个是那你给到一个特别充分的解释说明也好但这个解释说明也没有给到就这么一个情况

那看起来这个案子从法律上没有办法解释那我们就觉得有可能是一种他可能是在玩一个政治上的游戏嘛这个就是国内的非常多的人实际上是这样解读的然后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就想问现在审这个案子的 12 个大法官现在是 10 比 2 嘛这 10 个人是尹旭岳任命的吗还有那两个人是文在寅任命的吗

是的就是这个 11 比 2 的结果呢也是让我们感到特别的

心里感到特别的不舒服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你大法院其实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关你要一个保持你的公正性但是 11 比 2 的结果 10 个隐序约任命的人认为李三明有罪两个文在寅任命的人认为李三明无罪其实就按照阵营来区分了有罪或无罪

这个的一个结果其实是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讲的话就感觉一个司法的一个作为一个法律人你的公正性是不是受到了一定的一个政治的影响你的政绩倾向的影响所以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在这个问题里面其实政治问题是超脱了这个法律问题政治问题变成了整个这个事的观念对是的就是现在展现的结果上来讲确实让人比较失望

那我就好奇啊因为您说这两个人是您说支持二审的这两个大法官他们是文在寅那个时候的任命的大法官那去年十月份您说就是跟李在明现在这个违反公职权制法非常相似的那个案子的那个大法院的那个判例

是他们两个人判的吗还是说那十个人里边也有人判的不是是十个人里面就是去年十月份做出来了李长珠景仪式市长的一个案件就是跟李在明现在这个案件相似的是四个人的小黑停犯的那里面有一个大法官已经是离职了所以是三个就是十个人里面三个大法官判了去年十月份的一个案件

所以也就是说这次在判李在明这个案件的时候这个大法官其实是对于自己

六个月之前所做的判决也进行了一个推翻就这三个人为了解决政治问题把自己在半年之前判的这个案子给推翻了目前来讲的话这种概率感觉呈现的概率是这么一个状态因为就呈现出来的是这样一个样子样子就是你如果说你可以推翻咱们说我们做这个裁决你有充分的理由和法理上的解释

让人信服的话那我们对于之前所做的一个比较错误的判决我们是可以推翻的但是这次推翻你并没有给出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一个说明所以那就只能让人去觉得你是不是受到了政治的影响了那我们其实刚刚也聊到就是说 5 月 1 号的时候因为他宣布了这个是发挥二审重审 5 月 2 号马上就开始了二审的重审进度

是 6 月 3 号是韩国特大选日吗对整个的对于李在明的这个二审重审还有这个三审就如果李在明上诉的话这个三审他可以在 6 月 3 号之前出现一个结果吗按照正常的我们说正常速度是肯定是出现不了的因为正常速度来讲的话一般这个案件是我们就是说正常速度啊

从大法院判有这个什么裁定之后通常来讲你即便发回重审你要到达二审法院它都需要七天的时间至少要一周我们按照实务上来讲但这次就仅用一天高等法院就接收这个案件了

所以这个就非常的快第二正常来讲二审法院在审理这个大法院发回冲审的案件它也通常要需要一个一个月的时间开庭也要开个两三次即便这个二审法院是一个有罪的一个倾向或者改改变了你的一个判决也好因为它

因为为了保障这个被告人的一个充分受裁判的一个权利虽然大法院认为我们二审是原来判的有罪原来有问题但是我还要去听取一下你这个被告人的充分的解释说明然后我们才做出一个改判的一个裁决所以这个时间也是要一个月的

然后第三个的话对于这个被告人就是相当于我们就说李在明李在明你这个二审要重新开始了相当于要再来一遍二审二审法院的那就再来一遍二审那是二审还要做一个判裁决那对于这个裁决对于一个被告人你是有权利上诉的再上诉到大法院这个期间通常是 27 天

是二审法院做出判决之后制止期 7 天之内你有权利上诉然后等你上诉完了之后对于你的上诉状大法院接到之后从大法院接到制止期 20 天之内你可以提交这个上诉理由书所以李在明如果把这个时间都给用掉拖最长的时间那就可以用这个 27 天所以这么来讲我们说正常来讲的话

怎么也得需要个两个月才能这个案件再发到大法院然后大法院再做一个最终最终的裁决但是我们说现在我认为这个时间有可能会完全被打破也有可能真的是 6 月 3 号之前做出来大法院的一个裁决了

您的理由是我的理由是你看现在二审法院就是这个案件再退到了二审法院就是高等法院刚才也讲了一般来讲退到高等法院它也需要个一周的时间但这次就仅用一天它就收到了收到之后它立即当天就指定了一个开庭日期第一次开庭日期指定为 5 月 15 号

指定 5 月 15 号开庭的话对于李在明来讲的话可以出席也可以不出席你如果不出席的话那就要指定第二次开庭日期第二次开庭李在明你还不出席的话就可以直接在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做出宣判了但是通常来讲第一次开庭没有到的话第二次开庭日期是要一周之后的

但是我们不排除啊不排除收入高等法院就直接你第一次开庭没到吧 5 月 15 号没到那我直接 5 月 16 号我就给你做第二次开庭然后 5 月 16 号你没到那就我直接就当庭做出来有罪判决有罪判决之后李在明就可以利用 7 天的时间提起上诉嘛那假设李在明把 7 天都用完那就 16 号到 7 天用完的话大概就是 5 月 23 号对吧 5 月 23 号

那 5 月 23 号之后这个案件就因为李在明提取了上诉所以就到了大法院那按照正常来讲的话李在明可以在 20 天之内写这个上诉理由书那这样还是可以到 6 月 3 号之后的但是由于见到了太多的不符合常理的事情

大法院有可能上诉理由书 20 天他就完全不用它就是不等你提交上诉理由书就直接给你做出来驳回李在明上诉的这么一个决定就把这个案件敲迟了因为大法院也可以提出什么理由呢就是你的所有的上诉理由我们非常的了解你不用写了

因为这个案件已经拖了很长时间这个案件是以我们已经进行了这么长长的辩论所以上诉理由书是为了保证被告人的利益但被告人的什么主张我们都已经了解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认为这个上诉理由书你可以不用提交因为是非常显而易见的没有什么其他证据你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的话我们觉得上诉理由书不用拿到就可以直接就做出来一个裁决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现在认为是完全有可能的正常来讲这是完全不可以的因为是违背《险书诉讼法》的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目前为止包括对引起约进行释放也好包括这次大法院对李在明的三审案件三审裁决做出的裁决这么快也好都可以看到什么呢就是他们都是在做一个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的这么一个事情

法律上并没有说这个上诉理由书你一定要去拿到你才能去裁决法律上也并没有说你这个三人法院的期限一定要保障什么一个月两个月所以所有的事情我们现在看来的话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上诉理由书一定要提交一定要提交上诉理由书也没有规定大法院一定要在拿到上诉理由书的情况下你才能做裁决

所以对这部分的司法解释权大法院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司法解释权就说法律没有这么规定我就觉得我的理解就是对的你这个李在明的一个上述理由说我们特上述理由我们已经非常明确了所以我就直接给你拨回了把这个案件敲实目前情况下来讲也都是有可能了那我们总结一下就是说

如果说一切正常的话其实在 6 月 3 号就大选之前是不可能出结果的怎么样快都不可能出结果对 是的但是因为现在我们看到他的这个三省发回二省重省的这个事实在是太快了所以我们之前秉持的所有的这些常识都有可能会被打破对非常有可能会在一个月之间因为我们现在录的时间是 5 月 4 号嘛

有可能在 5 月 4 号到 6 月 3 号之间以非常快的速度二省也审完了三省也审完了然后直接给李在民一个有罪的一个判决然后他就直接被提出了这个大选的游戏然后共同民主党呢也没有办法再提名一个新的候选人这里差一卷因为我们很多听众可能

刚才我们可能没有这样聊就是张老师是不是三审发回二审重审现在是十比二嘛就代表其实二审只能出一个有罪判定了 99.9%的概率吧对就他其实已经不可能再出一个李在民又是无罪的这么一个判决了法理上是可以的对但是现实上不太可能了现实上不太可能了啊

然后其实就算到了三审还是这些大法官来判所以这 12 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按照现在的不管是 10 比 2 还是怎么样的就有可能给他判一个他有罪他在司法系统里面会被判定有罪这件事情基本上已经我们可以觉得他已经是敲定了的只要这些隐血任命的大法官没有换对是的 OK

我觉得今天这期节目跟我本来想的韩国还是比较相似我没有像张老师这样子的失望对可能是因为我自己也是包括在韩国学习也好然后在韩国工作也好包括在律所也好包括自己的一个学会也好其实也见过很多不少的一个退役的大法官

然后跟他们也交流过然后跟他们也一起办过案子其实大法官这些个人群我觉得也是比较特殊的他们的一个自己对这个司法公正性的一个自豪感也是非常强的一个群体对自己也是特别我遇见的这些大法官都是非常对自己的所有的一个所做的判决都感到非常的骄傲的这边一批人

至少我是认为在韩国的一个我们说韩国毕竟是一个准发达国家然后可以算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一个国家所以在这个进程上大法官的这些群体它实际做了一个非常大的一个做的贡献非常的大在保持法律的公平性在保障韩国的法治进程上来讲这个群体所做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所以才会说我对这次的判决会感到非常的失望就是还是那句话我们可以去说推翻原先的判决但是你这个推翻原先的判决或进行一个其他的法律上解释说明的时候你至少要做一个比较充分的能够让大多数人至少在法律人内部圈子里面大家看起来是一个能够以解释说明的一些

就是能被接受的一些解释但是我并没有看到这样的解释这一点是让我非常失望的而且不仅是我自己感到失望我们看到很多现任法官也是在法院内部网里面是以实名的方式对大法官们的这次的裁决提出了非常强烈的异议

这种情况也是在非常少见的因为法院内部网里面以实名进行提出异议的话其实就相当于对整个法院系统进行了一个你是有问题的这么一个宣言所以这个裁决说实话真的是对整个韩国的法律法律界打击这个非常的大

段老师我们问一个非常私人的问题因为我们现在聊到的这些在司法系统里面对审判提出异议的实名提出异议的讲穿了他们不在这个局里面他们也不是大法官然后我们现在在录节目假如现在你是大法官你是被隐血提拔上去的你可以站出来说吗你说我觉得这个判的不对我就是要跟你反正来搞

因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这十个人不管他是接到了压力啊还是他自己就觉得应该这样子判呀反正他肯定有个理由嘛然后他也承担了所有的这些责任我们知道反正不可能永远是国民力量或者永远是共同民主党执政的嘛总会有一天对吧会震到轮替的然后会清散到你头上来的但是他们人就选择了这样子去做这个事嗯

然后可能就是短期来看你还可以但是长期来看可能你之后会受到一些清算但比如说如果说你现在在这 10 个人里面你直接就变成了 9 比 3 你就跳出来你就跳反了你说尹学把我拉上去的但是我现在跟尹学对着干如果是你的话您会这么干吗特别在韩国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

我们说这个正常的人来讲我们说正常人肯定是不这么干吧但是我们说推动历史进程或者说受人尊敬的肯定是一批有自己的一个决断有自己的价值观所以才叫英雄嘛跟一般人的一个判断不一样我个人认为我不是一个英雄那像你所说的如果我是那里奇越提拔的大法官的话

我应该不会跳出来说这个是有问题的而且我可以从这次案件也可以看出来什么呢我个人认为这个所谓的一个韩国的既得利益者群体里面司法界人员肯定是算是一个既得利益者的一个群体所以他们在保障自己的保护这个既得利益团体的这么一个问题上也是比较一个

也是他们自己的一块蛋糕他们在手这个一块蛋糕所以无论是于公于私

我们说公啊公啊就是说我处的大环境我不是说这个公共利益的公处于大环境还是说我自己的一个个人小的一个利益其实如果是真的是隐序约提拔的大法官的话在这个案件当中做出来一个比较公正的判决确实是比较困难但是还是回到那句话那如果这次大法官他们做出来这么一个

就是并没有给出一个充分解释说明的一个判决让很多人认为你是受到了一个政治影响那其实就这个案件就表明很多人对于大法委员对于公正判决的一个信任感对于司法整个韩国司法系统的一个信任感基于这个案件如果再不给出一个比较充分的解释说明的话其实就是在崩塌了那这个事情对于整个韩国来讲的话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因为我们这个三权分立国家里面你对于对司法系统的一个信任感完全蒙塔而且大法院应该是你在司法系统里面完全是一个最后的堡垒你这个堡垒因为政治倾向或者你的个人利益为由没有守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守护你这个大法院呢那就可以真正去考虑什么呢韩国大法院现在持有 13 个人其实这也不是特别正常

因为像你看德国的大法院的话它大概有 300 名大法官那也就是说其实原先韩国的这个司法系统里面所谓宪法裁判官也好所谓大法官也好因为人数少就会感觉有点一种神话的感觉你就是一个这个法律一定不仅是法律里面的精英而且是人中里面维护和主张正义的这么一个比较像神一样的群体这个是韩国历来大法院大法官的一个形象

但这次你如果不给出个充分的解释说明就表明你是受到了一个政治的影响做出了这样的判决那大法官所有的大法官以后你就要拉下神坛也就可以做一个进一步的司法改革我们要扩充大法官的一个人员把大法官变成什么 200 人或者 300 人也好我觉得也都是可以的你觉得从赛文施马的这么一个角度来看可能这是一个好事儿

因为后续大家看到暴露出来的这个问题就有一个动力要去对它进行一个改革是的因为一直以来韩国说大法院案件特别多然后大法官们就是审理案件特别的要审理的案件特别多所以审期会很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也提出来很多改革意见其中里面就是要扩充大法院的一个人数大法官的人数

但是对这个东西整个法院系统本身一直在反对的就说你看一直我们要保持这个公正性你要选出来这么一个比较公正的然后就是让人信服的这么大法官你其实是很难的你让这个让那么多人当大法官的话其实对司法案件的公正性是有问题的一直他们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一个回复的就是来阻止这个大法官人员扩充的一个改革改革这个方案

但这次如果说是大法官们都是受到了政治影响那你们说的这些说辞就站不住脚了那完全可以说去做一个扩充大法官人员的这么一个改革了

张老师我问一个问题扩充大法官的改革是不是需要行政权力的同意对按照韩国现在的一个状态就是国会进行还是那样的国会提案提交法案然后总统同意就可以进行改革你看我现在对这件事情理解是这样的就是基本上我们在聊一个三权分立就您经常说的韩国的基本的一个国体

然后行政权跟司法权本来是互相不干涉的对但是事实上我们看到大法官是总统来任命的这是第一个然后第二个就是说拥有来扩充大法官人数的权利在立法里边的国会多数还有一个是总统的同意你看假如说下一届政府是一个左翼上台了共同民主党上台了打个比方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上台了

共同民主党其实只要安不就不安就可以把大法官全部都给换掉是的如果说你要让他来扩充到 300 人他在面对一个什么问题啊就是本来他只要跟 13 个人打交道就行了然后他现在把自己要打交道的人数提升到了 300 号人就从政治的惯性上讲我觉得他很有可能不会干这个事

你比如说向尹熙岳他现在如果是面对的是三百号人那这三百号人的意见没法统一啊对是的就像您说的嘛他就碰到这个问题了嘛对对但是被这个大法院压住的全部都是在野的这个势力吗他在任的那个势力他没有需求去改变那他是不是一个就是所谓的这个韩国的参权分立他本身原生的一个问题

您这个问题其实跟要不要进行检查改革是一样的问题一样的思路就是我执政的时候检察院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个刀我可以拿这个刀挥舞然后把我的政敌一圈给干掉

那其实跟思路都是一样的就是这个思路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看你的一个执政党你是带着一个你要改真的是做一个把韩国走向一个更加合理的方向去做的问题我觉得跟这个三权分立的一个结构设计您刚才说这个三权分立的结构设计是一个大体的框架的设计问题

现在目前这个问题只是韩国自己遇到的一个问题它并不是个三权分立的问题是韩国在执行三权分立的时候你具体的设计司法机构的时候它出现这么一个问题而不是说三权分立本身有问题张老师还是非常的相信韩国的三权分立的张老师觉得现在发生这些问题其实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它不是三权分立原生带来的一个问题我觉得三权分立原生带来的问题这么说的话可能太

太宽泛了因为就是说什么呢就是太大条了你大条上的东西肯定会有很多的一些小毛病你说三权分立就像一个大海那你说大海里面干不干净肯定不是不干净的咱不能这么闹我为什么会说这个问题我想起来上次我们节目里就聊到千把台范索的一个角色

本来他是应该来某种程度上来掌控行政权的但是到最后他变成了是一个审查立法权的这么一个角色对 是的如果要改变这个那就得重新来改变宪法裁判所他的选出的宪法裁判官的选出的机制

还有他整个的这个宪法裁判所他的一个怎么说他的一个功能吧可能在这个里面很详细的就您说的很细节的方面要进行一个巨量的改革对 是的其实我在大法官这 13 个大法官这个身上我其实也看到比较类似的问题因为本质上来说其实你是一个行政权提名的一个大法官然后同时我们还看到您很清楚就是韩国的社会文化

这个战队的文化还有连坐的文化我其实非常可以理解这些大法官为什么做这样的一个决定你肯定是有很大的历史负担你这辈子都是在说三权分立都是说公平正义然后到最后然后你做了一个这样子的决定我之前有个朋友一个韩国人他跟我说的他说大法官其实他已经无处可生了他也不

乞求于做完大法官之后再给他在这个系统里面再往上去升哪再去做一个什么领导对大部分人其实没有这样的想法所以你很难他跟我这样讲他说你很难拿一个现实利益去诱惑他做出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决定但是我现在看下来其实不是这样的但还是有非常多的考量所以我在看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往往会有一种感觉就是

是不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是不是有人的地方有社会的地方就会发生比较类似的这种问题这个肯定是那样的对毕竟法律也好不管怎么样都是人在操作我们只是说程度的问题

一个比较合理的或者说比较发达的所谓法治国家它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你不可能抛除人类干涉你不可能抛除一个政治的干涉只是说程度上这个系统或者这个文化也没有能够保障你说你作为法官或司法系统你就要大体上你的公正程度高不高的问题

如果说一个比较健康的社会健康的一个体制它所保障的就是说更加相对来说更加公正的一些这个裁决然后能够培养出来或者选举出来保障这个整个司法体系里面的一个司法人员更为健康一些更为公正一些这是一个程度的问题你有没有看过一个电影叫黑客帝国你看过没嗯

我最近有那个感觉我感觉影穴像黑客帝国里那个史密斯就他好像像一个病毒他进入这个体系之后把每个人都变成自己就不管你在这个系统里面本来有一个什么样的地位你可能是一个什么先知或者你是一个什么角色然后我只要一摸你然后你就变成跟我一样了可能真的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救世主出现来把这个系统拨烂反正所以现在很多人也在说什么有不少人在说什么因为

为什么尹熙岳会这么强尹熙岳所代表的这么一个检查事例会在韩国这个地方感到这么强大因为韩国这个检查机关一直都是一个最核心的一个侦察机关所以他的手上有很多人的这么一个把柄这是我们在韩剧里看到的对对对就像韩剧里看到的因为我们这个朝鲜朝鲜族的这个谚语里面有句话什么的就是

你抖了一个人的袖子肯定会抖出来灰尘所以不管你是任何什么人我抖了你抖了不出来灰尘我抖了你身边的人肯定是都会有一些问题的这些都是一个把柄所以一个很大的侦察机构它的一个很大的问题点或恐怖之处就在于这里面它有所有人的把柄它想抓这个人的时候或想用这个人的时候利用这个把柄控制他就可以

所以这个就是一个所以这个侦察机关它不是在做一个司法问题了而是在用把柄做一个政治了所以这是一个最大的一个诟病 OK 我感觉我们已经聊到了我们之后要聊的专题里边的内容就是我们 7 月份之后要推出的韩国司法改革的这么一个系列专题感兴趣的朋友到时候可以到我们的专题里边来听

张志华老师专门来给大家讲韩国的司法改革是什么样的经历了一些什么样的事我刚才说讲到韩国检察机关就是检察改革的时候谈到的想到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我们说我想到的哈利波特我们说哈利波特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小说然后也是一个非常富含哲理的小说因为哈利波特最后是拿到了一个至尊魔法权杖

但是他并没有去使用它而是把它给掰断就把它去掉所以整个这个韩国来讲的话我觉得韩国的检查机构就是一个制作文化权杖

所以韩国的检查改革就是所谓的检查改革不是说我们要去如何去用这个权杖的问题而是具体要有谁会不会有那么一个人有没有一个政权出来能把这个魔法权杖制度魔法权杖给直接给掰断它

让这种所谓的所谓把侦察权侦察的什么侦察启动权终结权起诉权还有最后的执行监督权都融合为一体的这么一个怪物直接给打掉而不是要想把它用作一个用成一个刀去作为一个自己的武器是这么一个问题到底会不会出现这样子的哈利波特咱们拭目以待

他到底是一个政治的现实还是一个大家的理想我们反正也看到过有刘务宣也看到过文在寅未来的李在明如果他能够真的变成一个上帝之子上帝选民对吧真的如果可以让他上的话他是不会来做这个工作就听节目的大家都是可以看到的大家拭目以待好今天非常感谢张志华老师

感谢大家聆听这么长时间那今天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听我们大家拜拜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