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权(Registration Rights)投资人如何强制要求初创公司上市|要求登记权 (Demand Registration Right)、共同登记权 (Piggyback Registration Right)、S-3或 F-3登记权(S-3/F-3Registration Right)|Term Sheet风险投资条款投资意向书
VC登记权——把投资变现的保险门票!"投资股票,不上公开市场就是限制级别的!VC们,要个登记权,让我们的股票飞起来!"
VC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非IPO莫属!没错没错,那个让公司在公开市场大放异彩的时刻。不过在这璀璨的光芒背后,藏着一条不得不说的重要条款——“登记权”。我知道,听起来复杂枯燥,但别担心,咱们来说点通俗易懂的,让你一秒明白!
别被登记权条款的篇幅吓到,我给大家讲个通俗易懂的故事。
来个比喻呗!你看,成吉思汗、江南七怪、全真资本和丐帮资本,他们投资北侠科技,怎么能让钱一直躺在那不动呢?这就像是郭靖被困在荒漠一样孤独,所以咱得有个出口。要么被收购,要么上市,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在美国证监会注册,才能在大街上跳舞芭蕾。
登记权的三兄弟:要求登记、共同登记、S-3/F-3。看,这登记权还有种类呢!
首先是“要求登记权”,这可是VC主动要求公司登记限制性股票,不过最主要还是用在IPO之前。哎呀呀,比如北侠科技的全真资本,真是好样的,看公司还没IPO呢,就要求登记权,把郭靖逼上华山达克。
其次是“共同登记权”,这可不是主动权哦,只允许VC在公司IPO时登记股票。北侠科技A轮投资人江南七怪,见全真资本要上市了,嘿嘿,也要把自家的股票登记了,跟着大佬一起晃荡。
还有最后的“S-3/F-3登记权”,是在公司IPO后的登记方式。比如成吉思汗,等了好久了,终于公司上市了,咋办?还是得登记。
你以为这就完了?它们还有各自的“门槛”呢?
说了这么多,你还不忍得住走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