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體系嚴重缺乏政單程序和獨立尤其政治有關的案件無數的維權人士生理前拘留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能開始秘密的生理不能自己選擇一個辯論律師而珠海車撞人案和江蘇高少砍人案能夠在三個月內判刑並執行死刑是另外一個極端短時間內政府就能決定要給予最重的判決並執行完畢
這兩種情況有一個共同的脈絡就是中國完全掌握司法司法並沒有制衡政府的作用而只是政府的另外一個政治武器這兩個案子之所以要進行得那麼快從中國的角度有兩個原因第一 盡可能要讓民眾認為政府在高效的處理公安問題
其二 该案子早点结束就会尽早结束民众讨论这两个案子背后的脉络这个脉络涉及到中国的一些社会问题包括经济放缓问题
他認為你殺了人了然後我把你殺了那靈魂就平息了法官整理案件通常都會要查明犯罪人作案的犯罪動機是什麼原因引起但是你會發現中共在這兩個案件當中很典型的他都沒有給外界透露這樣的一種信息也不允許社會各界去討論這樣的一個問題他還是
就是因為大家沒辦法深入探討這個問題就找不到發生這種社會問題的根源你就無法對上下要那就解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