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规模小的原因有二:一是有些省份找不到台湾后裔,二是即使有台湾后裔的地方,台盟中央也会在中央统战部的配合下要求当地为这些台湾后裔安排调到设有台盟地方委员会的省或直辖市,而这些人大都选择落户北京、上海等大城市。
台盟的经费主要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人头费和日常行政开支。此外,台盟还有秘密使用的专项经费,这些经费大多出自同级统战部门的统战事务费和中央及地方国安系统。
台盟成员在完成特定任务后会受到优待,因为这些任务通常涉及秘密奖励被中共台盟和台联收买的台湾监察人员。完成任务的台商不仅会受到奢侈的宴请,还会在收据上签名,收据上的金额通常是任务金额的 150%。
2005 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财政部保证民主党派中央经费合理增长,并且在对行政性支出采取从严控制政策的同时,确保民主党派的经费保障程度优于一般的政府行政部门。
台盟在 19 个省、直辖市建立了省市委,当地台裔数量稍多的还会下设市级委员会和县区级的支部或总支部。例如,湖南的台盟盟员总共只有 114 人,但设有台盟湖北市委员会和下属的台盟武汉市委员会及台盟桥口区支部。
台盟的地方委员会至少内设四个机构:办公室、联络部、宣传研究部、组织人事部。以北京市委员会为例,行政编制 29 人,实际人数 30 人,含一名军转干部,聘用临时工 2 人,退休人员 15 人。2024 年,台盟东城区委员会的总支出为 75 万多,其中 72 万多用于人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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