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職業籃球聯盟簽第一張合約的時候,還不到18嵗。他的父母要在那3年3百50萬的合約上簽字。兒子拿到錢以後,買了大房子,讓父母和自己一起住。給美每家人都買了新車。3年后,又給父母在自己的住所旁,單獨買了房子。但是,他的婚禮,父母拒絕參加。他生的第一個孩子,父母拒絕見。就是因爲兒子娶了南美洲妻子!因爲他體育紀念品的所有權問題,他還和父母打官司。這是一個什麽樣的家庭。請聼我們細細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