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把這個程序叫Trial,等於中文的審判或審理。法官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小約翰·羅伯玆擔任。100位參議員作陪審團。需要67票的多數才能讓總統下台。目前票數不夠,但又有新證據。可否允許證人出來作證?新證據可否被考慮?共和黨、民主黨打的什麽牌?我們慢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