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辯護律師說:給他判的刑期是離譜的!荒唐的!很多殺人犯都沒有被判那麽重。這只能説明外界的運動和公衆給法庭的壓力。這個刑期沒有尊重證據,沒有尊重證詞..."她這樣講有道理嗎? 如果溫斯坦只是一個普通人,但做了同樣的事情,你認爲結局會一樣嗎?他現在67嵗了,體弱多病,蹲23年監獄,90嵗,然後再到洛杉磯服刑。這意味著,他的餘生就在關押的情況下度過了。不管怎樣,這就算對“我也是”運動的一個交待吧。有些東西儘管説不清,我們還是盡量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