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Ruth Starkman教授的文章中了解到,美国大学,特别是像伯克利这样的名校,新生录取过程存在严重的主观性和矛盾。第一轮筛选过程充满了疑虑,很多因素是人为的、主观的,而非科学的。筛选人的决定经常被更高层推翻,这使得筛选人对自身能力产生怀疑,甚至感到无奈。
伯克利的录取分数采用1到5分制,1分最有可能被录取,4、5分基本无缘。然而,实际录取结果却与分数并不完全匹配。例如,一位GPA 3.95,SAT 2300分的印度裔学生,各项指标都非常优秀,却只得到2分;而一位GPA 3.4,SAT不到1800分的墨西哥裔学生,却得到2.5分。这体现了录取标准中存在的矛盾和不确定性。
这种矛盾与平权法案有关。虽然加州的平权法案已经废除,但大学仍然会照顾少数族裔,例如西语裔、黑人等。为了照顾所谓的“大环境”,大学录取的学生起点和层次可能差异巨大,这会影响教学质量。
此外,录取过程中还存在对亚裔学生的歧视。为了维护种族平衡,录取标准可能对某些族裔更有利。一些主观标准,例如领导才能、课外活动等,被用来弥补学生的不足,但这本身也存在问题。例如,花费巨资去非洲或拉丁美洲做志愿者服务,反而不被考虑。
总而言之,大学录取过程存在诸多主观因素,这导致了录取结果的不公平性和不确定性。Starkman教授最终因无法忍受这种主观性和矛盾而辞去了他的职务。
Deep D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