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nium refers to lawful control over something, where the dominus is the lawful controller. It applies to both personal actions and private property, which ar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nations.
A right is defined as a capacity to do something, obtain something, or demand it. It is positively directed at something particular under one's control, not merely the absence of legal prohibition.
Political authority is needed because humans are not perfectly good and require laws to ensure the common welfare. It is an artificial measure introduced due to the fall from grace.
Consent of the people is crucial for the legitimacy of a government, regardless of its form. It is through voluntary decision that people create an order and unity among themselves, forming a commonwealth.
While both acknowledge the need for political authority to escape a state of nature, the Scholastics view political life as a natural expression of human aspiration for community, unlike Hobbes' more pessimistic view of it as the lesser of two evils.
Marriage is seen as a political alliance involving justice and mutual aid, reflecting the natural desire for community. It is considered a perfect society created through voluntary cooperation.
Suárez suggests that authority resides originally in the people, who then voluntarily decide to form a commonwealth. Divine action cooperates with human decision to create a proper political union.
The social contract represents the voluntary act of people coming together to form a commonwealth, creating the power to govern themselves, which they can then transfer to a sovereign or retain for democratic self-governance.
Suárez's theory mirrors the structure of the Jesuit order, where individuals voluntarily choose to join and submit to an authoritative hierarchy, striving for the good of all and the glory of God.
Catholic intellectuals, like Suárez, emphasized the voluntary nature of political authority to distinguish it from the divine dispensation of the Pope's power, countering Protestant claims about the legitimacy of Catholic monarchs.
<context>HoP 454 - 仅限预约 - 第二学术期的政治哲学 苏亚雷斯和其他伊比利亚的经院哲学家探讨政治权力的来源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它是合法行使的。</context> <raw_text>0 我是彼得·亚当森,您正在收听哲学史播客,感谢伦敦国王学院哲学系和慕尼黑大学的支持,在线网址为historyofphilosophy.net。今天的节目,限于预约,第二学术期的政治哲学。我在上一集结束时提到,伊比利亚经院哲学家的法律与经济理论与他们的政治哲学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种联系特别体现在“dominium”这一概念上,现代学者通常不翻译这个词,或许是因为其相关的英语单词“dominion”和字面翻译的“lordship”在意义上都过于狭窄。对于经院哲学家来说,如果某物在法律上处于你的控制之下,你就对其拥有“dominium”,并且你是其“dominus”。
因此,根据莫利纳的说法,人类甚至对自己的行为拥有自然的“dominium”,尽管是上帝是人类身体的“dominus”,这就是自杀被视为罪恶的原因。一旦私有财产被引入人类事务中,在国际法的框架下,人们可以对其他事物拥有“dominium”,即他们合法拥有的任何东西。
这与说人们有权使用他们所拥有的东西非常接近,甚至可以说是同义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能在没有你允许的情况下出现在你家,开始吃你的食物和睡你的床。当金发姑娘这样对待三只熊时,她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对房子、燕麦粥和床拥有“dominium”。或者至少如果他们不是熊的话,她就是这样做的。莫利纳告诉我们,动物没有权利,因为拥有权利和“dominium”预设了能够使用理性。
莫利纳将权利定义为做某事、获得某物或要求某物的能力,并将其与所有权的概念联系起来。当我们说某人对某物有权时,我们并不是说有什么东西欠他,而是说他对其拥有权力,违反这种权力会对他造成伤害。
请注意,他在这里是积极地定义权利,而不是消极地。换句话说,权利是指向某个特定的、在你控制之下的事物。并不是说默认情况下你有权做或使用法律不禁止的任何事情。莫利纳的定义还暗示了“dominium”和权力之间的另一个密切联系,因为如果你对某物有权,或者对其拥有“dominium”,那么它就在你的权力之下。这将我们带回到今天节目的主题,即政治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将“dominium”翻译为“lordship”或“dominion”似乎更自然。就像对自己财产的“dominium”一样,政治“dominium”不仅仅是自然法的一部分。所有形式的政府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人类决定建立它们。即使人类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是政治动物,并且有自然倾向形成政治共同体。
正如他们决定允许某些人拥有某些东西一样,他们决定任命某些人来对他们行使权威。此外,与私有财产一样,这是一种我们因人类堕落而需要的人工措施。完美的人不需要法律,而会自发地做正确的事情。考虑到我们远非完美,国家权威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尽可能促进公共福利。
就像通过人类法律引入的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政治权威绝不能与自然法相冲突。但这为不同形式的政府留下了很多空间。维多利亚观察到,宪法不需要完美才能合法。毫不奇怪,生活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国王和女王统治下的伊比利亚经院哲学家们称赞君主制为最完美的统治形式。但英联邦也可以决定由寡头统治或以民主形式自我统治。
重要的是人民对政府的同意,而不是他们同意的政府类型。无论宪法机制如何,目标始终是相同的:人们服从国家权力,因为这样做是理性的。在这里,我们再次回到我之前指出的另一个联系,即经院哲学家的政治理论与他们的因果理论之间的联系。
正如你可能记得的,就在两集之前,我结束时提到,国家的创建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然的,因为我们有一种“自然的欲望”去追求共同善,作为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亚里士多德主义中四种因果类型之一。但在另一个意义上,国家是人工的。它是通过一个理性过程产生的,人类意识到生活在政府之下会比生活在没有任何政治组织的状态下更好。
这听起来很像托马斯·霍布斯,他不久之后将著名地说,人们屈服于主权者以逃离自然状态。显然,经院哲学家的理论为霍布斯铺平了道路,但他们对情况的理解要乐观得多。并不是说当时发生了一场所有人对抗所有人的战争,为了结束这种状态,人们出于务实的自利接受了政治统治。
在霍布斯的说法中,政治生活是两种恶中的较小者。接受屈从意味着人类的生活不会像在自然状态下那样肮脏、残忍和短暂。相比之下,对于伊比利亚经院哲学家来说,人类是自然想要共同生活的生物,并确保这些共同体繁荣。政治生活是这种愿望的理性表达和实现手段。
我们可以通过考虑经院哲学家对另一种社会联盟的看法来看到这一点,这种联盟涉及的人员显著较少:婚姻。遵循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学者们认为这在某种意义上是政治的,甚至涉及正义关系。婚姻可以追溯到第一对人类,亚当和夏娃。他们的婚姻结合发生在他们堕落之前,表明即使没有罪,人类仍会追求某种形式的共同体。
两个配偶相互提供帮助,被视为伙伴。这一核心思想意味着,关于这一主题的经院哲学论文,如维多利亚、托马斯·桑切斯和佩德罗·莱德斯马的作品,赋予女性在婚姻中意外平等的地位,尽管他们也认为妻子应该服从丈夫。对于莱德斯马来说,婚姻是一个完美的社会,通过自愿合作创建和维持。
在类似的观点上,莫利纳表示,如果丈夫不得不诉诸惩罚来让妻子按照他的意愿行事,那是可耻的。值得注意的是,社区在这种对婚姻的理解中比生育更为核心。当然,经院哲学家确实认为生育和养育孩子是婚姻的重要功能,但桑切斯明确表示,丈夫和妻子可以在没有罪的情况下,仅仅出于欲望发生性关系,而不打算生育孩子。否则,为什么我们要让不育的人结婚呢?
也许更令人惊讶的是,对于桑切斯来说,婚姻本质上并不是永久的。他知道在基督教之外,离婚是常见的,因此婚姻纽带不应被视为自然法或国际法的一部分,应该是不可打破的。基督教信仰中如此的事实只是模仿基督与教会之间不可打破的纽带。换句话说,“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的说法纯粹是神学上的,没有自然理性的基础。
多亏了浪漫喜剧,如果没有个人经验,我们都对两个人如何进入婚姻纽带相当熟悉。两个人相爱,外出就餐,其中一个在甜点中藏了一个订婚戒指,另一个不小心吞下了它,等等。然而,我们如何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进入政治联盟的纽带呢?这取决于我们问哪个经院哲学家。但由于他非常聪明,我们就问问弗朗西斯科·苏亚雷斯吧。
上次我们看到他强调,法律义务只能通过立法者的自愿意志行为产生,这在这里同样适用。即使人类理性参与了理解建立国家以确保公共福利的必要性,人民仍然需要自愿决定来建立国家。通过进入政治安排,人民在之前缺失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秩序和团结。
事实上,只有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我们才能谈论“英联邦”,而不是仅仅是个体或家庭的聚集,因为通过结婚和生育,人们在创建国家之前已经形成了更小的社会秩序单位。这种理论通常被哲学家描述为在同意服从政府统治的人之间建立“社会契约”。
与该理论的其他版本一样,苏亚雷斯暗示了一个显然笼罩在遥远过去迷雾中的假设时刻,当时实际上做出了团结成英联邦的决定。这可能看起来相当虚幻,尤其是当它被用来证明并非像西班牙君主制这样具体的事物,而是普遍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国际法时。
正如我们上次看到的,这种早期的国际法版本也是以同意为基础进行辩护的。但很难想象所有人类在现代通讯技术出现之前能够就任何事情达成默契协议。并不是说这种技术现在帮助我们彼此达成一致。我是说,并不是说有人骑马跨越全球去检查每个人是否乐意开始让人们拥有私有财产。
这一时期的一些哲学家确实试图为他们的契约理论提供一些历史依据。我们在弗朗索瓦·霍特曼的《法兰西-高卢》中看到了这一点,他回顾了加洛林时代,以证明他想对法国君主制施加的限制。但谈到苏亚雷斯时,一个更抽象的问题浮现出来。我们假设人们确实形成了一个英联邦并屈从于统治体系。那么,他们从哪里获得这种权威呢?
看起来这里存在一个鸡和蛋的问题。社区需要拥有权威、权力或权利来使自己成为一个统一的英联邦,但只有在它成为一个统一的英联邦之后,它才能拥有和行使这样的权力。维多利亚和莫利纳似乎认为人类自然地对自己拥有权威,更具体地说,是对自己的身体和自由拥有权威。他们是由上帝创造的,已经拥有这种权力,然后能够将这种权力转移给统治者。
这与我们上次讨论的另一个问题有关。根据维多利亚和莫利纳的说法,奴隶制是不自然的,或者正如我们看到莫利纳所说的,“根据自然权利,所有人都是生而自由的”。然后由人类决定如何处理这种自由,这就是为什么在极端情况下,人们可以将自己卖为奴隶,并使该销售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也是为什么在正常情况下,人们可以任命一个权力来在政治上统治他们,而不是作为奴隶的主人,而是作为一个共同体的领导者,其利益是领导者的首要目标。苏亚雷斯似乎在这种观点和政治统治只能通过自愿选择的行为来建立的观点之间感到矛盾。
支持人类从一开始就对自己拥有权威的观点,他指出,人民必须首先拥有权力,才能将其授予国王或其他权威。毕竟,你不能给予你没有的东西。另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非常强调政治共同体只有通过同意的契约才能成立。
他通过建议权威最初存在于人民中来解决这个问题,就像在根部一样。但上帝也需要发挥作用。神圣的行动与人民所做的决定相结合,是将一群个体转变为适当政治联合所必需的。我不禁注意到,这看起来很像天主教关于恩典的立场,其中良好的行为同样是上帝与人类代理之间合作的结果。
但另一位经院哲学家胡安·德·萨拉斯并没有找到如此优雅的解决方案。他认为,面对这个鸡和蛋的问题,苏亚雷斯不得不从帽子里变出一只兔子。如果单独看待的人民没有足够的权威来聚集形成一个共同体,那么上帝必须添加所需的权威。但这无疑削弱了政治统治的自愿和契约性质,这正是苏亚雷斯试图建立的。
萨拉斯认为,相反,权威的力量确实自然地存在于人类中。上帝的参与仅限于他是创造人类本性的那一位。如果我们想象人类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存在,那么这些人类仍然可以为自己任命合法的统治者。然而,另一种对苏亚雷斯立场的解释将帮助他避免萨拉斯提出的指控。在这种解读中,自愿的同意行为确实能够从帽子里变出兔子,或者如果你愿意,可以说是没有鸡蛋的鸡。
我们可以通过承诺或宣誓的例子来看到这一点。宣誓是创造一个之前不存在的新义务。如果我自愿承诺明天早上为金发姑娘做燕麦粥,这样她就不必去闯入别人家吃早餐,那么她可以让我遵守这个承诺。同样,当人民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体时,他们创造了治理自己的权力,然后可以将其交给主权者,或者如果他们选择民主形式的政府,则保留给自己。
实际上,我们可以说对于苏亚雷斯来说,所有政治权威最初都是民主的,因为人民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构成一个有权自我治理的团体。理想情况下,他们不会保持民主,而是决定任命一位君主。因为这就是君主制最初产生的方式,社区永远没有义务接受暴虐的统治。
进入允许虐待的契约永远不会是理性的,因此我们可以假设人们从未同意过这样的安排。虽然苏亚雷斯的理论确实预示了霍布斯和其他早期现代时期的社会契约理论家,但它也显然是其时代的产物。事实上,它显然是耶稣会士的产物。苏亚雷斯和他的同事们提出的政治理论将国家视为耶稣社会的一个更大版本。
你成为耶稣会士是通过自愿选择加入该修会,这与进入社会契约非常相似,因为这样做你就服从于一个权威的等级制度。为了全体的利益,最终是为了上帝的荣耀,个别成员谦卑地同意执行他们的领导者分配给他们的任何任务。在其他方面,契约理论也容易被天主教知识分子所接受。
这可能令人惊讶,因为我们之前看到像奥克汉这样的新教徒推动统治者需要获得其臣民的同意,以此来证明对暴虐统治的抵抗,而他们所指的暴虐是由天主教君主施加的。然而,正如往常一样,这是一场双方都能参与的游戏。苏亚雷斯可能部分是为了削弱新教徒声称他们自己的统治者是上帝派来捍卫和传播宗教改革的主张而制定了他的政治哲学。
而且,天主教徒有充分的理由坚持世俗统治者不是由上帝任命,而是由人民的意志任命,即这将是世俗统治者与教皇之间的明显区别,教皇确实是通过神圣的授权行使他的权力。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不是第一次,宗教争端如何促使16世纪的重大知识突破和常常被错误认为仅在一个世纪后才出现的思想的出现。
这也可能不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这种情况,但我们正在慢慢接近当前系列的结束。我仍然想在这一时期覆盖西班牙的一些人物。首先,在覆盖英国时花了这么多精力关注莎士比亚,似乎至少应该花一集时间讨论这一时期伊比利亚文学的伟大人物塞万提斯。
但首先,我认为深入探讨弗朗西斯科·苏亚雷斯的思想并不显得唐吉诃德,或许他是我们自中世纪巨人如阿奎那、斯科图斯和奥克汉以来所覆盖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经院哲学家。
恰如其分的是,为此我将转向我们上次听到的采访嘉宾汤姆·平克,他将在下次与我们一起讨论金发姑娘会喜欢的内容,因为这将考虑苏亚雷斯关于正当权利的观点。这就是在没有任何间隙的哲学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