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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列克谢耶维奇是女记者琼迪迪恩是女记者法拉奇是女记者伊藤诗芝是女记者作为女记者的我们也都是读着看见入行的记者担当着社会公益书写着历史的笛稿女性在性别舞台中位处边缘记者却掌握着决定大众注意力的武器当女性成为记者她们如何看见边缘反思惯常揭露真相她们以怎样的方式做新闻经受怎样的训练和思考
他们如何站在风暴中心描绘风暴的模样女记者的在场和书写提供给我们另一种看待世界的目光一件房间发起了新栏目《女记者说》这是《女记者说》的第一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了社会新闻记者郝莹
哈喽大家好这里是一件房间我是徐飞飞我是张萍这里是女记者说的第一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了社会新闻记者好银好银老师跟大家打个招呼吧一件房间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一名社会新闻记者然后在刚才过去的山西
大同订婚强奸案当中跟进做了采访报道 2025 年 4 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习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该案审判长也给出回应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足以认定习某某强奸被害人的事实处女魔状况不能证明是否发生性行为国内外医学界对此已形成共识是的其实这个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就始终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而且这个案件以及极其分裂对立的网络舆论也让它成为了近些年来一个非常标志性的案例吧
认同判决的人认为判决重申了性同意基本原则保障了女性的性自主权订婚是不能成为强奸犯罪的党建派的比如清华大学刑法学的老东彦教授就说性的自主权专属于个人并不因订婚或结婚而丧失强制的性行为侵害了相对方的性自主权
但是有一些人他们不同意判决这些人认为男方支付了高额彩礼并且已经订婚女方就应该接受婚前性行为也有人质疑女方就是为了财产纠纷而诬告男方还有人说既然处女魔未破裂那么就证明根本没有犯罪事实的存在啊
根据刑法第 236 条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大同订婚强奸案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这起案件它不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而是发生在亲密关系里面发生在两个已订婚的男性和女性之间所以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其实是观念之争也就是关于性权利的观念之争订婚 接受彩礼
是否等同于被害人就做出了性同意的表示呢订婚之后受害者就没有拒绝的权利只有配合的义务嘛订婚是否影响强奸罪的定罪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郝莹老师郝莹老师在
跟进大同强奸案的过程中也写了两篇报道有一篇报道中他采访了多位刑辩律师相信今天跟他的对话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好营老师来给我们梳理一下这个案件吧这个案子的周期非常的长它事发是在 2023 年的 5 月 1 日他们两个认识就是上诉人习某某和被害人吴某某是在 2023 年的 1 月 30 号经过当地的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了恋爱关系然后很快就是 5 月 1 号他们两个就定立了婚约然后有这个订婚宴 5 月 2 日下午习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2023 年 12 月 25 日,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发布之后,习某某当庭提出上诉。2024 年 1 月 25 日,习某某又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吴某某返还彩礼。
1 月 31 日女方的家属将彩礼以及戒指退回了婚戒所但是男方家属拒绝领取坚持提起诉讼两个月后民事诉讼的一审被驳回习某某再次提起了上诉 2025 年 3 月 21 日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拟对男方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但男方坚持无罪
所以最后这个缓刑也是没有实行。2025 年 3 月 25 日,这个案件的刑事名是二审开庭,男方母亲郑女士以公民辩护人的身份参加了庭审,
然后就到了我介入这个案子的节点 2025 年 4 月 16 日这个案子的二审宣判名师刑事部分全都宣判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这个案子郝云老师在 4 月的时候其实就写了两篇报道一篇是山西大同订婚案二审将宣判案发当日协商录音曝光另一篇报道是山西订婚抢奸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郝雍老师是在这个案子的二审期间才开始参与进行报道的那你当时是怎么关注到这个案件的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两篇报道的侧重点还有不同的信息增量吗
这个案子其实我最早是不是我来介入是我的同事在跟进但是我一直有关注然后其实是到了这个二审的节点我才去跟进了这个报道我在当天写的两篇报道一篇是采访了这个南方的母亲然后她当时发给我一些既有她那个所谓的就是承认强奸的录音然后还有一部分是在他们车上就是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的这个录音
然后他把这些录音发给我之后我全部听完一遍就我理解他发给我的原因是想说女方母亲和这个喜某某在车上协商的时候是想要讨要彩礼他其实是为了证明说他们之所以会告喜某某强奸是想要彩礼他想拿这些材料证明这个但是我听完之后我发现就好像不是那么回事这个里面就是女方的母亲她其实跟这个男方协商她想说的是我女儿被你强奸了
那你们两个现在最好马上就结婚因为他们 5 月 1 号才订婚然后其实订婚到结婚之间其实会有一段时间就是他们还会有很多流程比方说和双方亲戚见面认识一下然后两个人再筹备一下婚礼什么的他母亲就说那你就是在这个五一收假之后民政局一上班你们俩马上
马上就去把证给领了就是我们其实可以理解就是在山西这样的地方然后一个母亲她会这么想因为这个时候她觉得说女儿的贞洁已经不在了好像她的在婚姻当中的溢价权这个最重要的溢价权就没有了而且她觉得这是一件丑事
里面也提到说家丑不可外扬,他们就想说尽快的让她领证结婚,但是与此同时,她又很希望给自己的女儿一些保障,因为他们之前协商的是在结婚一年之后,在她的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然后她妈妈就希望说,你尽快把房本上的名字加上,然后她理解这个男方他们家的这个经济状况不是特别好,她说你把房本名字加上,然后至于这个剩余的彩礼钱,你可以等你妈妈把下一批猪卖了,
然后再补上就行所以他其实是持这样的一个协商的态度至少我自己在听完这个录音的时候我其实没有感觉到说他要拿这个去威胁你他其实是很着急的想要让你们尽快把这个婚礼给完成但是我在听完这个录音之后我发现就是在进入报道之前我其实读了这个案子相关的很多报道但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录音里的内容哦
但是后来就是我在播播歌前再次进行梳理的时候我发现之前也是有一些媒体老师是写了这个录音里的内容但是非常少也就是说其实关于因为我们之前一直以为说在这个案子当中女方的家属是完全失声的因为他们一直在拒绝接受采访所以我们觉得说好像一直是男方这边在表达但我发现其实是有一些他们这边的声音就在男方提供的证据里但他在报道当中是没有被引用的
所以这一篇在宣判前的这篇报道我就把这个录音的内容作为一个主要的信息增量写了出来另外一篇关于不会上诉维持原判然后我主要是采访了四位刑边律师去讨论这个案件因为当时我在法院门口等那个宣判嘛我就发现很多大同本地的什么网红啊还有那些南方这个村的村民然后包括他的很多家属什么姑姑
姑父甚至有一个邻居大哥都来去旁听他们有的是旁听庭审有的就守在庭外包括一些媒体的这个直播间的评论然后大家都觉得说这个男方应该判无罪
我当时其实觉得还挺困惑的因为就是从这个判决来看它其实无论怎么讲它都不可能算是一个冤案但是大家对这个判决的态度就是民意和这个法律的给出的这个结果有这么大的差距然后我会觉得这其中还是会有一些观念和法律上的错位所以就采访了四位刑辩律师
主要去讨论说一个是性同意就是说订婚是否能代表性同意另外一个就是大家一直在他们一直在质疑说这个案件的取证的问题然后也跟他们聊了一下这个抢奸案当中的取证的一些程式
好运老师这个报道里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东西是男方曾说过我敢做就敢当我没做啥也没干这个事我肯定说不出来这句话来但是我在之前的一些报道里关于这件事的描述是女方妈妈问他你是不是强奸了男方回答了嗯我只听到了这个信息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男方还说过我敢做就敢当这句话
会有一些人会把这个嗯处理成一种含糊不清的有的人甚至以为它就只是一个语气词它不能被算作承认这个犯罪行为
我觉得就这个案子持续了近两年还有这么高的热度就很关键的一点就是传播中那些与案件核心并不相关的细节是不断地流出来的就像菲菲刚刚说那个嗯的问题还有另外一些媒体他其实会在报道中不断地强调彩礼啊还有婚房加名啊这些细节而忽略了性同意权的核心问题
当我们看到这样的报道的时候也会导致读者和公众的关注点就偏离了那个事实的真相就比如彩礼问题案件中很多人的关注点都是在订婚当天双方签订了那个订婚协议嘛协议里面就是要把那个房产加名字这条写进去而且订婚当天男方还支付了十万元的彩礼又送了一枚 7.2 克的金戒指案发之后男方的家人们
就倒是接受了不少的采访,男方妈妈接受采访的时候,我们也能看到,他的原话就是,对方前妻十万彩礼钱一到手,后面就出这样的事,两人发生关系,女方马上就要在房本上加明,要后面的彩礼,二审前,男方的父亲还在互联网上,
公开发声说我认为这一系列行为表明女方报案或许并非因为遭受强奸而是与彩礼和房产有关我觉得这些话说出来其实真的是会对读者有一种引导倾向的他们之后还向媒体提供了很多证据嘛
就昨天有一篇报道婚房里的强奸案非常好的一篇报道作者是林松果编辑是姚璐老师然后文章里面有写到就是男方的母亲她在网上发帖求助说这个男生和女生相识后不久就去过县城那间空置的婚房有一次这个母亲去她看到拖鞋的位置动了
床上有两床被子上被单有女生的长发他当时挺高兴的觉得两人感情好是一件好事但是后来他这个说法逐渐就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演变成了他俩同居过他俩都在一个被窝里睡过
但是案发之后男女双方的笔录都显示他们此前从未有过性行为我在跟郝云老师约彩的时候郝云老师有提到一个细节就是他在进入这个采访报道之前他看了很多其他媒体或者是其他记者对这个案件的报道他一直有一个感觉就是觉得很生气
我想让韩老师再展开聊聊为什么会感觉到生气那些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对确实很生气就是感觉对乳腺很不好
因为我可以大概讲一下因为这个案子最早是有那个华商报大风新闻做的首发报道然后他们在发出来的这个第一篇报道当中他的那个报道的标题叫做丁婚回门宴后婚房发生关系第四天女孩控告被强奸男方家属称房本魏嘉明女方才报案曾当民警面写嘉明保证书
这个就是他从标题里面就已经完全预设了一个立场就是说这个女孩是因为房本没有加名才控告男的抢奸而且你看他前面给出来的一个简直条件是订婚回门宴后婚房发生关系大家会觉得
他会觉得这好像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然后后边他突然转折说女孩控告被强奸,我觉得就是他这种与世的排布,然后他所选择呈现的这个信息,在这个标题里面就已经很明显了,然后他在报道里面完全是呈现了
很多男方的说法比方说男方妈妈说这个定罪仅凭一段录音并且这个录音是准丈母娘套话录的音就是刚才我们说的那个通话录音里面这个女方妈妈说那你强奸他这个事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对吧然后这个男的嗯嗯两声然后这里他妈妈的解释是他是出于对长辈的尊敬没有反驳就是在应和
但是实际上就是刚才你们也提到就是还有一个录音里面他是说我我肯定没有办法说我什么事都没做这个我得承认就他说了这么一句话那个是在车上的这个行车记录仪里然后这篇报道里其实也没有提到但是反而是他们一直说这个是准丈母娘在套话然后还录了音但实际上就是
在车上协商的时候那个录音是这个男的他自己打开了行车记录仪也就是说这个录音其实掌握在他们手里你可以想象就是说两个人当时就是这个女方妈妈她是想着说请女婿的这个回门宴刚刚请完然后他们俩就是接到女儿电话说我被强暴了然后他们家里当时还有很多亲戚在
然后有女孩的三个哥哥在所以他想的是这是一件丑事不能让人知道然后这个男方要是来他们家他甚至害怕说这三哥哥会因为生气打他所以他跟这个人说我们去你车上开远一点然后聊这个事情那你想他这个时候把这个车停在路边然后他把这个行车记录仪的那个录音打开他其实是这个男的想把写商的这个过程录音下来
对但他会用说这个女方的母亲在套话这个就
太有引导性了。对啊,而且包括行车记录仪的这部分录音,其实当时南方母亲也提到一部分就是他们在协商时的这个录音,但我不确定她当时有没有把这个证据直接发给记者,但是就是说这一部分录音里的这个谈话的内容在这个首发的报道里已经出现过,但是在后续的报道里她一直都没有得到详细的披露。对。
对这个是我很不舒服的一个点然后还有其实就是在后面这个案件它不断地发酵然后越来越多媒体去更新采访的时候而他们频繁地
使用了其中男方妈妈提供的一个证据叫做处女魔未见新鲜裂口这是一个那个鉴定报告上的一句话你当然可以说它是引用了鉴定报告上的一句话但是第一它是这个女孩的隐私第二处女魔是一个非常不科学非常污名化的一个词我真的觉得就是会把这个词直接写在案件的标题里或者怎么样我觉得都是
不太合适的,而且你在采用这个证据的时候,我觉得我自己还有一点很不舒服的是,我觉得很多采访他男方母亲的记者,就是他们在采访的时候并没有想要去质疑他母亲说的这些话,
新闻报道里面有一个非常大家都知道有一个非常基本的平衡的原则就是说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你尽量去采到双方的说法那当这个女孩的家属她没有办法接受采访就是说迫不得已你可能只能去呈现一些单性员的报道的时候那你一定要对这个单方说法表示出质疑并且对她提供的所有的证据要有一个核实的过程
我在想他们拿到这个所谓的处女膜鉴定的时候就是为什么不动动小手查一下或者问一个律师啊就甚至他们那个稿子里也有在采律师那为什么就是不能把就是这个处女膜所谓的有没有裂口已经不能成为强奸案定罪与否的证据就
为什么不能把这个事实也写出来呢所以我在读所有的报道当中我就是深深地感觉到就是有一些媒体的报道它完全成为了一个传声筒他们就是不加质疑地全盘接受了南方母亲的说法对 然后还有一个我想提到的就是我自己觉得非常
不舒服的之前有一篇报道里还提到这个女孩有多次相亲经历并且他们把这个做到了标题里就是他其实是跟这个强奸案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的然后他们所谓的把这个当做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增量其实就是想要佐证说这个女孩他有可能是骗婚但是此时就是
他发出这个报道的节点其实是二审开庭就是此时在一审判决之后法院之前发过一个打记者问就在当时他们已经否认了所有网上关于这个女孩是骗婚然后关于这个订婚是诬告的这些谣言就已经被否认过了那他们还要去继续去做这个所谓的采访然后说他之前订婚过很多次并且把它放到标题里
然后另外还有一个报道里他们采访了进去旁听庭审的这个男方家属里面强调说民事案件的判决的时候那个民事审判长是一个女性
他要专门强调一下审判长的性别对我想说此前就是法官审判长如果他们是男的你会把他拎出来强调吗那你这个时候去强调说这个审判长是女性又是想要暗示什么呢我觉得这个里面真的就是有些细节就是读着读着真的让人恶心包括从开庭到宣判他通过这个法律诉讼的流程让彩礼一直成为一个舆论的焦点
就是它在反复被报道它给你提供了很多报道的节点关于这个彩礼然后它也在不断加深公众对彩礼的印象就是我想说的是所谓的这个不接收然后一退一还之间它其实在舆论上又制造出了很多声音是的 是的
就其实报道强调这些细节什么处女魔完整啊然后或者是在标题里面说有过多次的相亲经历对对对或者说是强调审判长是一名女性报道的文字里面也有表述因年轻人发生亲密接触女方已强奸报案
然后还有一些标题就我看好像老师之前也分享给我们就说知名律师谈订婚强奸案二审焦点问题无实质性关系鉴定意见未出先补是否影响判决我觉得如果我是一个对这个案件并不熟悉的一个哪怕我自己也是一个媒体人当我看到这个知名律师谈这个案件然后他掀出来两个非常确定的一个信息无实质性关系鉴定意见未出先补
这个其实是非常影响我的判断的就如果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耐心的读者我看了这个标题我可能就不会阅读了我就对这个事情有一个自己大致的判断了看那个知名律师谈这个标题的时候会觉得他说的好像在法理上是很有道理的是真的一个
以审宣判结束之后他们不是上诉了吗然后在上诉阶段南方家属和律师他们准备了一份很长很长好像是有十页左右的一个上诉书上诉书其实是完全就是他们不服然后基本上就是他们说为什么我不服我去解释每一个证据你们的证据有什么问题就他完完全全是南方家属以及南方律师的这种辩护观点
但是有一些媒体在引用这个上诉书的内容的时候他说上诉书披露这对于就是如果不是非常了解这个刑事案件一些法律专有名词的人来说他会觉得说他是一个什么有很强的公信力的文书证据披露了这些内容他不会意识到说这个其实只是南方家属的观点所以我觉得这一点也非常的鸡贼是的确实是就是
当报道不断地在强调这些细节就会让读者觉得都到了订婚这个地步了有性关系是正常的
然后网民在阅读这些信息的时候也会形成一种逻辑链条这个逻辑链条就是不断被强化的双方既然已经举行了婚宴并且支付了部分彩礼就意味着女方已经同意与男方缔结夫妻关系了因此男方就是可以发生性行为的在这种逻辑观点的支配之下大部分的网民就其实先入为主的认定女方是目的不纯的
甚至涉嫌骗婚的然后也有非常多的网民传播这个未婚的男性如何在婚恋关系中避坑的指南教程还有一类信息甚至连那个网络上面连小说都写了就是什么这个女的跟我订婚了然后却诬告我强奸怎么怎么样就是
就是网文都已经写出来了然后我是觉得这个案件这种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因为涉及到了这么多敏感的话题舆情迅速地攀升之后又有一个东西就产生了那就是谣言而且这个谣言经过几次包装你或许能找到一个盒比如说刚才我们聊到的那个女方问你强奸了吗她说嗯但到后面我在这几天的整理资料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些自媒体她说
是警察在询问男方你是不是强奸在口供里男方说嗯仅凭口供就定了习某某的罪这是一个自媒体广泛传播的东西说我们的法律太不保护我们男的了只要强奸有一个口供就能定我们男的罪
我甚至都会疑惑说这是真的吗然后我还看到了一些夸南方的一些信息吧说其实他是一个挺老实的人抛开强奸不谈他其实是纯情小处男那是什么啊我天哪我听到那个对他的这个点评的时候我都懵了
不是你先抛开了一个他犯罪不谈你说他是个好人然后你说他是个纯情小处男然后最后说我们怎么从这个案件里保护我们这些纯情小处男呢我看我这我就说我真的不能再看下去了是的就是谣言一部分是纯情话这个
男性犯罪者然后另一部分其实就是污名化那个女性被害人嘛就是包括有一些什么女方有三个单身的哥哥然后女方就是结过多次婚然后此前他还曾经转移过就是以同样的路子转移了前夫的财产什么什么然后有了谣言之后就需要辟谣辟谣的成本又非常的高像阳高县的法院他们在答记者问里面就专门澄清过
比如说像骗婚,你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四天,女方控告强奸,然后还有两个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这些谣言均是不实的信息。然后也是在这个阳高县法院的答记者问里面,这个法官更为详细地就回答了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依据。
就包括女方在婚房内明确拒绝被告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但被告人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法院认为虽然事后双方有协商的情景但是并不影响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我们能看到这个法院的法官他在澄清这个谣言的时候他是紧紧的握住这个强奸罪的是怎么认定的然后但是我
我们在网络上社交平台看到的真实的信息的数量是要远远少于谣言的最早是那个大风新闻他们在台访郑女士就是南方妈妈的时候然后她说了很多次就是说他们之前关系很亲密然后经常去那个婚房休息然后甚至这个女孩的文胸落在了婚房
然后这个说法在我印象里面是直到一审判决之后二审开庭前然后才有记者去那个应该是大河报的记者然后在去那个房子里走访的时候他发现所谓的那个文凶其实是一个眼罩是的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辟谣的时候我甚至都有点好笑就是我觉得南方妈妈说文凶落在这里难道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曾经要向妈妈要过这个文凶的照片吗
你难道就能直接报道妈妈说我房间落了他的文凶是不是应该你作为记者应该再去查一下那个证据文凶这个他就有明显的偏见是的他的重点不是在说一个文凶落炸了而是说他在我这儿脱过衣服而且是找自主的
对就是它隐含的信息或者是让人勾起的那个联想太多了就是我自己是觉得这种信息一定要很严格的核实的最后居然是去到家里然后发现是眼罩而且其实就是甚至在大家都已经知道是那个眼罩的情况下记者还是会把这句话给写到稿子里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然后舆论部分结束了之后我们还想聊一下那个性侵的核心关于案件的深度报道是不太多的然后昨天的那一篇婚房里的强奸案这篇报道里面是披露了非常多细节的然后我们其实能看到在这个案件中
多数人看到的那个性侵看的都是性的那一部分但是性侵的核心其实是暴力我就给大家读一段这篇报道里面的就是女生说她拒绝了这个提议他们之前约定过拒绝婚前性行为为了抵抗对方她躲到房间榻榻米床的角落对方抢走了她手上的被子她大喊大叫踢衣柜男生让她别叫她躲到窗帘后面男生一把揪下了窗帘强行发生性关系后她想走
我觉得
我觉得我看这一段真的是很心痛而且能感觉到那种暴力是非常的可怖的就是它期间没有任何惹人瑕疵的那种性的存在就是一种完完全全的暴力就比如说那个男生一把揪下了窗帘光这个你就能感觉到他力度有多大我们挂在家里面的窗帘他不可能会被随随便便揪下来的就是一般反而
反而都要很稳固所以为什么我们过年的时候会有专门的人来清洗窗帘就是因为卸下这些并不是一个很轻松的事情还有这个女孩大声地喊叫踢衣柜然后她还点燃了房间的柜子客厅的窗帘就是能感觉出来她是非常刚烈的一个女生这报道里面有说她当时反锁了卧室的门她是打算跳楼的结果窗户装了
我不知道其实在
看过这些之后以前看过那些报道或者是那些谣言我都觉得特别可笑就是他们恰恰消弥了就是性侵的核心就是他们忽略到就是一个暴力的那个部分就这个男性他的行为已经是他
太可怖了张平提到特别好的一点就是性侵它最重要的是那个轻是那个暴力它是用什么样的手段在怎么样的情况下女生为什么要做出那么那么多的反抗才能拼到这一线升级就是甚至他们在报道就是
因为很多记者都去那个婚房走访过然后拍了那个被烧了一半的窗帘然后拍了那些点火的痕迹当然这个是我一个非常个人的读后感这个并不是说记者他的故意是要这么写给人传一种感受但是就是结合他妈妈那种说法他说我每次走到这个婚房的时候都觉得很伤心然后这个房子值多少钱然后怎么怎么样就女生就觉得说好像这个房子被
破坏了很可惜但是你从那个里面似乎就是不能
看到这个女生她在反抗的时候是那么的激烈她当时是那么的恐惧尤其是尤其是你在写这个房子被破坏成这样的前面其实是大篇幅的她妈妈去讲说她想要在婚房上加名字她想要彩礼所以她才控告我的孩子强奸这个证据排列的这个顺序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她
拼命的逃然后他点燃窗帘点点衣柜好像变成了一场表演
对我觉得刚刚好像老师说的特别对就是我们在写作中会用到大量的素材然后但是这个素材它指向什么信息这个是这个记者要控制的就比如窗帘被烧毁房间被破坏这是一个信息那你要把它处理成什么样呢如果是我们处理的话就是这个女生在当时那么恐惧的情况下她进行了多么激烈的反抗
但是如果你后面紧跟着一段母亲的字数说,我们这个婚房花了好多钱,现在都被破坏了,这段素材其实它就被后面那句话所利用了,然后里面还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也很深刻,就是这个杨高县人民法院在那个答记者问里面,他就提到说这个男方拿走了女方的手机,
在婚房里的强奸案这一篇文章中记者就查阅了多份强奸案的判决书他就发现是否拿走受害者的手机让他们无法与外界联系这是司法机关关心的问题也是违背妇女意愿的一个标志
这个男性也确实这样做了这个女生报警之后事发后她想回家但是男生拿着自己的手机不给她后来他们出了门上了车手机依然在男方那里直到这个女孩的母亲打来电话
但这个男方解释说当时他的情绪变得很不稳定我怕他乱来就没给他手机我觉得这个也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情就是当那么恶性的一个暴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但是他把你的手机拿走了
她不希望你向外界呼救哪怕是你自己的母亲她不希望你跟你的朋友说不希望你跟警方取得联系然后同时我们就能感觉到在无论是什么样的男性就是不管是一个知识分子男性或者还是男作家还是一个普通的县城里面的男青年他们都一个惯用的话就是他的情绪太不稳定了我怕他乱来就是这个女的已经疯了我是为了控制他我是为了甚至某种程度上我是为了保护他
我觉得这些真的是好可怕在地铁里面有一个陌生人一直瞟我们手机我们都会很不舒服的我们就同理可以想如果老板翻你的手机或者是你的对象翻你的手机我觉得这是一种完全侵犯边界的行为是一种很不安全感的真的让人很恐惧的他把极其法律武器定义成了乱来我怕他乱来
采访郝阳老师之前我有了解到说郝阳老师在准备的时候他看了很多其他的采访女记者的采访梳理这个案件中为数不多让心里感觉到很开心原来我们也有这样的报道肖香城报的吴承信子老师她是在二审开庭的时候就介入了这个案子然后因为我是在审判之前然后去做这个报道所以我当时就有看到很多她的报道
很容易搜到的那些报道里面很难看到他们大篇幅的去引用一审判决之后审判长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的那些内容在其他人的报道里面就是本来就在缺失女方这一方的声音的情况下他们连这个法院的这个声音都没有引用
这个是让我最觉得疑惑的,就是因为在一般正常的报道当中,就是你肯定是要把这个官方然后已经查明的一些事实放在前面作为一个背景,或者哪怕你放在后面作为一个背景补充,因为有的时候会把增量放在前面嘛,但是它肯定是得在你这个稿子里存在的,但是有很多报道里面就是连这个法院的那个判决他们都不写,包括
包括就是我刚刚提到的那个行车记录仪里边的这个对话也是肖像承包这个吴晨信子老师他在另外一篇报道当中就是他有一篇是那个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南方一审获刑三年拒绝认罪认罚一文疏离事件始末你可以看到这个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就是社会新闻的就是可以说消息类的报道的一个就是你站在一个
比较公允的立场上对吧这是一个首先它是一个案件男的怎么被判的然后他在这个一文书里事件始末当中也是非常尽可能去平衡的去呈现男方母亲的声音也呈现了那个协商录音当中女方家属他到底是怎么说的
我在看这个时候其实并不是说女记者会倾向于说写这个女孩就怎么怎么样或者是站在女孩的立场上去写而是她会更平衡地去把两边的声音都写出来那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围绕着这个案件的几个争议再聊在封面报道的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委出言判这篇文章中
好营老师就围绕着性同意的认定强奸案实质性关系取证强奸案取证立案难点等问题采访了多名有关介入性侵案件经验的律师然后也结合本案进行了讨论我们接下来就围绕着这些
报道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就这篇文章中我看到了郝莹采访了湖北复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玉涵北京市西东律师事务所的金宁律师还有北京化天律师事务所李二全律师北京市中顿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岩这些律师都是女性对吗就我也想问问郝莹老师为什么当时都选择女性律师作为采访对象嗯
没有其实李二泉律师是一个男律师然后另外三位都是女律师我在找采访对象的时候是找了就是他们有过比较丰富的介入强奸案辩护的女律师去进行采访
而且这个强奸案辩护并不是说给强奸案的受害人辩护他们也做了很多给强奸案当中的男方进行辩护的案件对然后这个是我觉得因为他们会对这个案情会一方面会比较熟悉另外一方面我确实觉得就是在这个性侵案当中女性可能会
对受害人有更多的共情更容易去理解他们的一些行为因为像报道的后面我也问到是不是女生在被性侵之后就是会去洗澡
就是从那个理智上来说我们当然知道就是你洗澡那你的证据就没有了这肯定是一个非常不理智的行为但是为什么他们要洗澡然后其实这个时候像女律师她们可能就会给出非常非常有共情能力的回答因为包括她们接触到的受害人包括她们作为女性自己她们会能够明白就是她在受到性侵之后她觉得自己很恶心
然后他情绪可能会非常的崩溃他可能马上就需要通过洗澡这个动作然后去缓解一些自己的焦虑然后就包括我们前段时间看那个初步举证我真的觉得这个案子是一个非常初步举证的一个就是
我觉得这个电影还是下映的太早了,就是这些公检法的人都应该去看一下。对,他们,我觉得他们会,不管是从法理上,还是从站在女性的角度上去讲性同意,讲被强奸后女性的一些行为,怎么去解释,他们可能会给出更丰富的答案,对。
对接着好像老陈刚刚提到的那个洗澡就你刚刚就是当时说到这个细节我也想到了初步举证就是当时初步举证里面的那个 Tesha 她其实也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她就去洗澡了而且她还是一个很优秀的行骗律师嘛这个行为在司法程序上就是很明显的一个破坏证据的行为但是对于受害者而言这就是一种生存的本
就一本书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它里面就提到说很多性侵犯的受害者都会因为自己身上有施暴者的气味,或者觉得自己很脏,而有强烈的想要清洁身体的冲动,这是很正常的。
讨论老师这篇文章中他有问到这些律师说要如何理解性同意案发前女方曾与男方有亲密举止这可以被视为一种性同意吗因为就是在那个前面的报道当中然后有一段电梯里的视频监控视频这个也是就是男方家属拿给很多记者看然后很多记者也把它做在标题里然后就说这个进入婚房前他们两个人在电梯里搂搂抱抱然后看起来非常的亲密
然后他们也会把这个当成就是佐证说他们俩感情很好发生性行为可能就不是强奸所以我专门把这一段拎出来去问律师然后律师很明确地告诉我就是亲吻拥抱和发生性行为它不是一个层级的行为就是说你同意亲吻和拥抱当然完全不能够代表你就同意发生性行为
当然在法律上就是其实这一段视频它仍然是有一个就是作为参考的一个作用因为就是我们说就是强奸它发生的事前事中事后就是这个事中它完全其实是一个黑箱因为它往往发生在这个封闭空间发生这个事情的
双方他肯定言辞是一个一对一就是一个说有发生一个说没有发生那在这种情况下管事律师也好法院也好除了一些实证的证据之外他们也需要就是通过事发前以及事发后的一些行为然后去推断然后去进行参考和佐证
但是当然当时律师也告诉我就是首先他完全不代表性同意然后其次在这个案件发生之后女方做出了非常激烈的反抗行为所以说他违背女方意愿这个事情就是通过
通过他后面事后的这个表现就已经能够说明他违背了女双眼当然还有其他证据哈就是我只是举例说言辞这块然后所以那事前他们俩的这种亲密的举止就是完全跟事后的这个表现是不冲跟强奸事实发生也是不冲突的
后面我还看到你还接着去再次提问说本案中双方已经订婚那这个可不可以被视为一种性同意包括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人将订婚和恋爱关系成立视为一种性同意标准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
律师他们就当然也是给了很明确就说订婚它完全不是一个性同意的标准然后订婚就只是订婚就是性同意肯定是说你在发生性关系之前征求女方的同意如果她明确表示反对你再继续进行那肯定就是抢奸
当然就是说日常生活当中大家这种认知吧我觉得我自己理解它还是一种观念和法律的一种错位李二犬律师他是一个男律师嘛然后但是他就非常直接的说如果有人觉得说丁乐欢就可以是示威性同意的话那只能说明这个人没有法律常识实际上就是我为什么会问说日常生活中怎么怎么样是因为真的有很多人是这么认为的
就是我在这个案件报道的很多评论区就看到就他们就说订婚了怎么能算强奸呢对我其实在写完这个稿子把它转发到朋友圈的时候呃我的转发语就是有些尝试需要一遍又一遍的讲就我们觉得它是尝试你发现就我们好像就处在一个关于呃
性同意关于两性关系的话题当中就是一个不存在常识的一个社会对在郝云老师那篇报道里面其实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郝云老师问了一个我觉得特别好的问题就是在强奸行为的判定中是否存在通过口供定罪的情况因为这其实也是一种谣言的一种就说那个男生的嗯嗯就是这些就是你就通过他这两个嗯嗯他承认了然后就定罪了但是那个周玉涵律师她就说
估证是不能定案是基本的原则强奸案当然也是如此然后审判长当时也例举了特别特别多详尽的证据就是电话录音上诉人的口供被害人和母亲的证言报警录音行车记录仪音频资料人身检查笔录以及照片点燃窗帘的现场勘验笔录经班 DNA 基因分型鉴定意见还有电梯监控等证据
证据是确实充分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强奸事实就像我们那个首发报道里面当时就说定罪仅凭一段口供然后这个也是一个广泛被传播的观点包括大家可以看到就是这个事情发酵的过程当中
一些自媒体呀什么视频号呀包括他们开始玩梗什么的都说仅凭口供然后别人说别人告你你是强奸那你就有可能会被抓起来但事实上就是其实那个问题里面金领律师我觉得他回答的也特别好就是他强调说事实上反而强奸就是最难定罪的就是他
非常难走到这个立案的程序当中就是因为仅凭口供没有办法定罪而强奸案当中一些史证的证据往往很难收集到就比方说我们之前说女生在发生这个事情之后她可能很快会洗澡那她一洗澡其实去做这种史证检验鉴定的这部分证据她可能就消失了那这个证据一消失你
就算有再多口供有再多视频资料他都是没有办法定罪的是的我在今天准备之前我还读到了罗翔刑法中的统一制度从性侵犯罪谈起他就聊到说性侵犯是一种很容易逃避处罚的犯罪因为在处理性侵犯案件中司法官员对于被害人存在普遍的怀疑他们会大量的考虑与案件没有关系的要素比如被害人的品行行为与被告人的交往
状况这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性侵犯案的被害者他不愿意报警这也导致了性侵犯案的低逮捕率低起诉率和低有罪判决率包括我们看到的在婚房中的强奸案一文中也有提到当地的警察在女方报警之后首先进行的其实是和解和解调解
在本案进到公诉阶段之后在一审定罪了之后当时就有法律界的人说这其实说明什么说明这个案件在调查阶段应该已经发现了一套非常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刚才张平聊到的那些证据之后在二审的答记者问里也披露了对 披露这里是披露嗯
也披露了说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证据连条足以认定强奸被害人的事实成立正确的披露使用方法是的对确实是啊就是
如果你报警不及时的话或者已经洗过澡然后当时内裤啊衣物啊都已经清洗了然后这些客观证据没有了之后然后这个男性还拒不承认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往往公安机关会认为连立案的标准都没有达到这个是杭老师的稿子里面写的确实是这样也会让人想起来那个初步举证嗯
那种他就完全暴露了法律体系对那个受害者的另外一种压迫嘛就是暴力不是对这个男性对这个女性的压迫他其实也是一个整个法律体系他要求你必须有那这个完美的逻辑必须保
存好你所有的证据同时你自己的讲述你要再一遍一遍讲述这个非常伤痛的非常有创伤的记忆的时候你还要有一个很完整的逻辑链同时你个人的人品也必须要非常的洁白无瑕对精得起考验你要很刚烈甚至在此之前在此之前相过两次心都会被拿出来讲
是的然后还有一个争议点就是那个处女魔阴道半未破裂是否能证明强奸行为没有发生我真觉得这是一个太重要的科普了因为我们前面就是有提到在强奸案当中可能要通过非常多样的
证据然后去形成一个证据链它有可能就是在一些案件当中是有可能作为证据的一部分但是就是仅凭阴道办的状况它是就没有办法去认定强奸行为是否发生单独的这一个鉴定绝对不能够证明强奸行为有没有发生然后这个是一方面是就是医学界的一个共识另一方面就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对这个这类的鉴定不能作为
定罪政治的一个规定对
而且处女魔这个词语它本身就有点像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词汇就是其实在专门的医学定义里面并没有一个身体的部位叫处女魔那个律师当时回答说早在那个 1981 年 7 月 27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强奸案件中可否检查处女魔问题的批复你看他其实在这个文件里面他居然说的还是处女魔
哎呀,对,当然,但是这个是 1981 年,就原谅他吧。然后他这个文件里面明确提及处女魔的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检查的结果常是弊多利少。你看上个世纪的事情啊。采的另外一位律师何岩,他也提到就是说现在就是随着这种技术的进步,然后他说有一个澳大利亚科学家的研究发现
使性行为过程当中细菌会在双方个体之间传播因此可以追溯到性伴侣独特的生殖道微生物群他们将此称之为性微生物组对这些微生物组进行分析或将成为识别性侵蚀暴者的新手段
当然这个是一个新的技术目前可能还没有这个普及然后其实就是在当下的这种情况我从律师那里了解到其实就像哪怕是比方说这个阴道半的这个鉴定然后比方说这个阴道内去检查他有没有这个经验然后去检查有没有这个 DNA 其实他还是跟基层的这种取证的手段比方说他怎么
怎么取证然后他怎么送检他怎么保存这个证物因为基层不是所有的警察他都有这个能力去很好的完成这个技术调查
就比方说这个警察如果他自己在这方面得到的训练不够那就很有可能比方说其实明明有但他没有检出来或者其实明明已经取到这个取样了但是他这个送检的过程当中隔的时间太久或者没有保存好这个样品然后最后导致没有检出导致这个鉴定结果出问题这个其实在现实当中是非常普遍的
是的我觉得这一个好重要啊就是对这种微生物组进行分析就可以识别性侵的施暴者大多数的这种强奸的案件中就是没有办法找到那个客观的证据但如果有了这个我是觉得就
就是这些案件的判决应该会更明晰一点然后另外一种指控就是很容易很容易在性侵案件中听到的就是仙人跳而且我感觉现在几乎每一个性侵案件发生的时候
就身边的那些男性不管是网络上还是可能认识的男同事啊男同学啊他们就特别爱说仙人跳这个词就一有这些发生然后他们就肯定是仙人跳要不然就要钱要不然就要权要不然就是交换一些什么东西在这个案件中其实也是这个受害者也是被
那些人解读为撒谎就是你是为了要钱其实我觉得就是他从一个非常现实的我们社会现实的情况来看就是大家还是很容易就把女性的这种比方说性行为或者说她的贞洁去视为女性的价值嘛发生这个抢奸之后然后由于这个司法流程就是他在比方说我要报案的话他可能就会受到周围人一样的眼光以及在警察调查的过程当中他可能又会受到很多
二次暴力就是要走到报案这一步其实对于受害者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那其实两相权衡之下比方说如果他决定就是他没有办法走出报案这一步他很可能想要一些补偿那这个时候就是去跟这个人比方说去跟伤害他的人去索取补偿的话就很容易被视为仙人跳
这个其实对女性来说肯定是非常不公平的就是往往是因为司法的救济渠道对她们来说太过狭窄她们可能就会选择别的路但是走这个别的路的时候如果有一天她们比方说反悔了她觉得说我还是应该通过这个法律然后让这个人受到惩罚那这个时候如果在这期间她跟这个人协商过或者谈判过赔偿的问题那就会导致她的指控也染上污点我觉得
我觉得律师有一个观点非常好就是他受到伤害之后他本来就应该被赔偿
除了省事的部分他就是应该受到一些民事赔偿周律师有讲到被害人本身遭受侵害之后进行医治或者心理治疗也都是需要成本的是的我觉得这一点确实很重要对就是为什么一个车祸案发生了之后大家要赔偿就一个车坏了你维修都需要钱一个人受了那么大的创伤为什么赔偿就要如此被诟病呢嗯
我觉得金莲律师说的也很好,她说性侵后谈论补偿的问题确实容易让被害人被诟病,包括被告人,被告人家属,甚至其他人都会觉得认为在赔偿是没有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女性的这个报案目的是不纯的,她是为了事后求财而
而报假警的金林律师就说我们不能苛求一个完美的被害人未经他人苦就不能当然地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点他人的生活所以对于案件事实的影响还是要看其他的证据情况回归到案件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行为时进行判断
对我觉得金领律师强调的也很就是很重要就是其实就回到这个大同的订婚强奸案从头到尾其实大家应该关注的是强奸案而不是像所谓的彩礼所谓的这个仿本天明它跟强奸事实本身其实没有关系的就是强奸罪成立于否是要看它第一是否有发生这个实质性行为然后第二要看它是否违背了这个女生的意愿和所谓的彩礼和所谓的仿本天明都没有关系的
那像这个案件它是发生在山西县城的嘛我们也就想知道男女双方父母对这个事件的理解是什么样的那在二审之后男方亲属的反应是什么样的大同当地对订婚和性同意的这个认识是什么样的嗯对在听那个在车上协商的录音的时候从头到尾这个女孩她几乎没有怎么出过声然后我听到她的声音就是她在哭着说她不让我
他不让我回来然后他妈妈就是那种很疼心女儿的说妈妈看看你身上的伤怎么怎么样就是他肯定是很疼爱自己的女儿的但是与此同时他又在这个被强奸的这个事情发生之后他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说你赶快把我女儿娶了
是我们在看那个林松果老师因为他是跟这个女方妈妈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深度的对话然后也可以看出来他一直从小他教他女儿说就是不要跟男孩在外面玩就是在他教育理念当中针结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为什么就是这个女孩在
尽管他们已经订婚然后在这个男的要跟他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他这么激烈的反抗也是因为他觉得如果你在婚前就跟我发生性行为你是不尊重我他是因为这个受到了更加强烈的伤害就是因为你
其实我们看了那个聊天记录嘛就是在这个订婚前就是他们相亲认识到订婚前这段时间他们确实感情还不错就是在处于一个比较甜蜜的一个恋爱关系当中所以我就是在结合他妈妈接受采访时候说那些话我们就更能够明白这个女孩她当时其实是受到了伤害她本来以为这个人很爱她但是她发现这个人不尊重她要强迫她他们
他妈妈其实在意的是这个她想要这个男的珍惜她的女儿对然后我觉得这个是一方面然后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说女儿就是一旦被强奸她的这个所谓的溢嫁权就消失了所以她要赶紧把女儿给嫁出去但是在这个男方的母亲看来其实我在接触下来我也觉得她是真的觉得自己的儿子很冤对她是真的觉得这不是强奸对然后她也是真的觉得他们一家就是想要钱
所以就是他自己在讲的时候非常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就是我在听完那个行车记录以上的录音之后我其实拿其中的一段录音去问他妈妈我说就是我听那个录音的时候他妈有一段说你们两个人就是女方妈妈有一段说你们两个人既然相爱就要互相理解就当时好像是这个习某某说我
因为他们商议是在二号的晚上然后习某某说三号我要上白班然后民政局也没有上班他们本来在商量说我要不要请假然后我们去结婚然后这个女方妈妈还跟他说你不要请假这样就是对你的工作
可能会有影响然后你不要请假你们就等四号民政局上班之后再去领证就行然后他还跟一边跟这个男的这么说一边跟自己女儿说你要理解他他好你才能好然后我其实是拿这段录音我去问他我说这么听起来他其实
并不是想要就是因为这个彩礼跟你们闹而是被强奸之后他们想要尽快结婚就因为他前后有一个比较矛盾的地方嘛所以我想拿这个矛盾的地方去问那个南方的妈妈结果他妈妈说你看啊他都说了你们两个人相爱相爱那他们俩肯定是自愿的呀嗯哦嗯
对所以你就发现就是对同一段证据然后同样的表达然后大家的这个理解真的是会非常的不一样然后就是包括他们男方的家属也是就觉得非常冤啊就是订婚了发生关系怎么了这怎么能算强奸呢然后他们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就是因为房子要加名字因为彩礼所以才控告强奸的这个叙事逻辑
在就是他们二审开庭就是宣判那天就他们的很多亲戚都来了
他们从那个法庭里走出来以后就也是非常的不满就很生气然后甚至包括他们的一个邻居大哥然后也来然后当时也接受了很多媒体的采访然后他们都非常果断非常一致地认为说他们就是想要彩礼他们就是想要在房本上加这个名字是为了钱对刚好你老师说了就是两方母亲的斗争嘛女方的母亲是怎么想的男方的母亲是怎么想的并且他们想的其实这种观念就
就站在他们每一方的角度我们好像都是可以被理解的我觉得就是刚好像老师说的更多的是不同然后我感觉到的是更多的是一种相同就是这两个观念是看上去是完全两
但其实她们就完全都是男权社会里面强加的观念就是我们生活在传统社会的价值观之下我们会产生什么样的想法一方面就是那种女性的所谓的贞洁嘛她其实对女性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然后对于
那些就是按照他的逻辑是处于这种从属地位的女性吧如果他被强奸了那其实就是意味着他不干净了他被弄脏了这难道不就是男权社会为了强化这种女性的物化而输出的
文化的支持吗这个真洁对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你是不能弄丢它的然后从那个男方的家长的角度看他就很像那种古代社会上会以为的女性是被认为是男性的财物然后我们如果都订婚了那其实就是你在家你是你父亲的一个财产然后那你订婚了你将来就是一个你丈夫的财产
那你出嫁之后他对你的那种支配权里面为什么不能包含性呢他并不觉得这是一种伤害这是一种暴力这是一种犯罪他就觉得这是一种很自然而然的我们一直都说什么是父权什么是男权嘛这里面其实不也就是吗法律制度它也保护父权和男权嘛它也肯定了这种男性对女性的支配权所以我们前面也说为什么这种嗯
他那个被强奸被玷污这种观念然后还有那种你都要嫁人了这就不算强奸我觉得这两种观念其实它是
一种文化的产物特别认同刚才张平说这两个妈妈其实它是一种共同因为我其实从女方妈妈的采访里我还听到一个信息是什么就是我们原本聊好的是什么是 18 万 8 的彩礼你现在给了 10 万但是你还没有给到 18 万 8 他说到你提前拿到了你不该提前拆封的东西
女方妈妈认为说那你是不是为了把后面的八万八你不想给了他们两个男方和女方他们指向的就是那种相同的物化之后钱和性的那种交易他们的矛盾点是完全一样的女方也认为你提前进行这个性侵你其实就是为了把我的溢价权打下来男方认为你现在要告我强奸就是为了把你的溢价权提上去
那其实两个他们聊的根本就是一个东西就是这个社会给物化女性加的这个东西
是的然后在此过程当中其实女孩她自己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非常少对就是在他们协商的那个过程当中她一直在哭然后她也说那以后怎么办就是她被抢奸之后她受到这样的伤害之后她肯定她其实不想结婚的但是就是她其实没有办法违背她妈妈的意思劳动念老师她也有一直有发文章然后还有发微博说这件事嘛我觉得她有一个说得特别好的点就是
他就说在众多质疑法院有罪判决的那种意见中有一种观点就是他觉得只要存在订婚并收财礼即便强制的性行为也能阻却强奸罪的成立所以法院的判决是
是存在疑问的他就说按照这种意见彩礼实质上被视为女性的卖身钱与男性的嫖宿费是作为换取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交易费用而存在的有的时候让人觉得还是挺无奈的就是里面最让人觉得很受伤的就是那个女孩真的就是那个女孩
就我觉得不管是性侵案件本身还是从报案到法庭的这个处理过程就真正的经受了那个不仅是性侵的暴力而且还有另外暴力的真的是这个女孩就是除了那个性侵我们从报道中看到的她是怎么样激烈的反抗虽然报道并不多但是我们可以设想到她是
要跟警察反反复复讲述这一段性侵的经历的而且当他在就是这种向警方诉说的时候我们所谓的说齐居证据链嘛他不是说把这个事说清楚而是你把它掰开了说揉碎了说你是要说清楚每一个时间点你做了什么他做了什么那个地方是什么我觉得这也是一个
就是可能有过类似经验的人都懂的那种痛苦而且你还要在这种非常痛苦的回忆中用一些很理智很理性
然后要严丝和缝的表达因为证据链你都要完整你不能两个是相悖的证据而且你还要学会用所谓的完美的逻辑对抗这种生理跟心理的双重崩溃并且这个打官司的过程是很漫长的也意味着你永远无法开始新的生活你永远就停在了过去了你得反反复复讲述这件事我不知道这两年这个女孩是怎么过的
然后同时他还要应对那些事情闹大了之后的自己的隐私的暴露还有来自他人的不管是熟人的还是这种陌生人的网友的大量的评价还有羞辱苛求整个过程其实都充满了各种折磨和障碍的你会收获非常多新的羞辱然后不仅仅是大的痛苦还有那些很小的痛苦我觉得其实我们聊了这么多我们
有很多报道啊什么的我们真的是没有看到那个案件中最最受伤害的那女孩反而是就是我自己那个
宣判当天的早上然后去了这个南方妈妈的酒店当时就是有很多媒体都在这个酒店采访他然后他当时聊着聊着就坐在那个床上开始哭就是当然他是真的他是真的很伤心因为他觉得一方面他儿子是无辜的没有强奸另一方面他坐了这么久的牢然后如果今天宣判然后说这个维持原判的话他就还有继续还要继续服刑嘛
然后他就在哭说他觉得说我儿子也被你们这样一告然后把他给毁了然后他现在就是班也上不了然后他出来以后还要再找女朋友然后怎么找就是他在担心这些问题然后
他当时哭诉的那个视频啊然后在报道里边啊然后也是就是在他哭完之后马上就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然后大家就是包括他周围那些家属都觉得啊就是我们的孩子好可惜好可怜就是在这样一起强奸案当中就受害者的痛苦是完完全全没有被看到的然后反而是大家都在遗憾说是这个被告人他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我当时也觉得还挺荒谬的就我昨天也刚见了一个女性朋友然后她跟她男朋友她就说我有问题想要问你她就不敢问然后后面我就我就说你说呗然后她就说
他觉得这个订婚强奸案判重了其实这个我觉得还挺真实的就是很多男性他们其实根本不知道强奸罪到底是怎么判的然后说判重了但实际上我查法律我才知道强奸罪他判处的
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三年已经是最新的了对因为我感觉因为我那个女性朋友她也是女性主义者嘛就是她的男朋友她也是接受过很好的高等教育的她不会在女性的这种聚会里面她说这个男的没有强奸但是她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她觉得她判中了
就是取一种折衷的这种讲述方式这个我觉得也能代表很多所谓的受过教育的男性的观点因为他们认为是强奸未遂因为他们确实就是在实证上他们检出的这个 DNA 金斑是在床单上因为女孩已经洗澡了嘛就是她因道理是没有检出这个金页的对所以他们就会觉得说就是因为我们的这个强奸案件当中就是王采荣是插入说
就是说如果没有插入他们就觉得那这是未遂我前两天还在跟这个媒体群里面跟大家讨论的时候然后后来又跟一个做法治报道的记者朋友然后我们两个就是聊了很久他帮我查了一些就是相关的判决书就是强奸未遂和强奸继遂强奸终止都是强奸罪
就是她都构成强奸罪并且然后并且这个强奸未遂完全有可能判到三年以上就我们找到一个判决书那个强奸未遂判了五年对就是不管她是计随还是未遂她都犯了强奸罪因为她跟这个女孩发生了性行为并且违背了她的意愿太好了
对我觉得这个好重要啊而且杭玉老师说的都好清楚啊就也能看到一个记者在做过这个案子要下多少功夫啊杭玉老师刚才也说就是哪怕是关于这个男方的母亲也会有非常多她情绪可以表达的途径就比如我觉得她能坐在她酒店的床上跟
记者哭就至少她的情绪被听到了情绪被看到了就她的情绪是可以有一个抒发的途径的但我感觉这个女孩她是完全没有的就是婚房里面的强奸案这个报道里面记者当时有一些描述嘛就说受害人的母亲
他今年 62 岁长头发白发一缕一缕他说自从出事之后女儿受了刺激精神不稳定所以他没办法邀请我进门就是当男方的家长可以跟记者很顺畅地面对面接受采访哭诉的时候就是受害人和他的母亲是没有办法邀请一个记者进门的我觉得这个对比也是很让人难受的
所有案发后的那个记录里面就这个女孩相当沉默她出现的时候都是在哭然后她晚上睡觉时会惊觉一会儿瞎叫一会儿哭要么就是很冷漠不说话吃饭比以前少睡觉也睡不好要靠吃安眠要入眠家里面想带她去医院看看她反应很激烈你到医院弄也弄不住她
然后她也没有出庭因为这一家女方的家庭表示她的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出庭其实也能看到就在这个事件中确实我们总是把焦点放在男方家属身上而真正受伤害的这个女生的故事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我其实觉得这里也有一个悖论,我真的觉得他们不接受采访是对的,因为过度的暴露在媒体这个环境里面,只会就是让舆论更多的去攻击他们,并且对他的心理健康情况也不是很好,但是与此同时,如果不接受采访,就会导致他在舆论场当中的声量很小,或者甚至是被消失了,所以我觉得就是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
怎么才是更好的因为我觉得就是不管他们不接受采访还是法院出来去讲这个判决我觉得这次就是大同不管是阳高县法院还是大同中级法院他们都做得非常好即便如此还是让他受到了这个女孩让他受到了这么大的伤害我觉得哎好难啊这个困境是只有他存在的困境男方就不存在我到底是要出来说我还是要不说话我觉得这个困境就是只在受害方存在的
对而且就是关于媒体要不要介入或者是律师要不要介入或者是需不需要一些舆论的什么我觉得这个关键真的是看受害人自己的意愿
就是除了他本人没有人能决定他我觉得如果他不愿意接受采访那我们作为记者就应该尊重他如果他愿意找到媒体发声那我们就要去倾听他去帮助他我觉得还是看他的意愿然后那个婚房里面强奸案有一个结尾就是说在这个案件中
这女孩和她的家庭表现出了克制和刚强她的反抗足够强烈推回了彩礼坚决地推进司法程序那句不她说得很清楚她也付出了代价困在审判里面的两年时间还有难以计量的精神创伤
然后记者就说我们最后一次得到他的消息是在 2024 年春天他改掉了社交平台的名字删掉了过往所有动态关闭了与世界的小小窗口划定了边界我当时看到这个我就好心碎啊我就觉得他已经把他的几年的时间都已经消失了就我现在读出来我都很想哭再
在一些舆论里面他有说希望看到女方在事件中反抗的证据这些就在这个案件中我是觉得这个女孩的反抗真的是非常刚烈的然后这个其实也是作为强奸罪的证据我想补充一下就是即便他的反抗这么刚烈即便他的反抗这么刚烈居然还有律师就是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提到说要希望看到女方在事中反抗的证据
否则他们觉得这个证据是有瑕疵的天哪我想说你们到底想怎么样对就是反抗也不能太激烈但也不能不激烈然后就是我也有看到这种说法就他们认为女方没有更激烈的反抗因为她的阴道没有撕裂我这里还想说一点就是在强奸发生尤其这种暴力事件发生的时候受害方面对施暴方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力量的悬殊
她是在一个极度恐惧的状态下的我从头认同不反抗因为我不敢反抗然后这里你还要求我要强烈的反抗那假如我强烈反抗之后对方都是能对我做出这么严重的伤害的人我怎么能保证她不会对我进行下一步更加严重的侵害呢是的就像菲菲刚刚说的这是一种男女体力上的力量的悬殊然后更多的还有一种权力嘛就我们经常说那种高效性侵害
有很多女学生她们的那个教师就是以你还想毕业吗然后威胁她对甚至还有一些权力关系为什么老要界定我们的那个反抗的边界就是谁来规定反抗应该什么程度就在每个
案件中其实都是不同的老段教授他之前就发过一篇微博分享他遇到的一个很真实的案件就是这个大学女生在实习的时候被带教的中年的男同事性侵了然后案发的当晚这个女孩就是基于工作原因待在这个男方的房间晚饭时一起外出然后因为男方的要求喝了一些酒
然后回到这个男方的房间女孩继续工作然后发生了性侵过程中这个女孩有反抗但是因为身体很弱小反抗痕迹不明显同时她被性侵后她太累了因疲惫而睡着直到凌晨四点多才离开男方的房间然后女孩回去迅速洗澡并且在几个小时后就选择报案但是警方不予立案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发生性行为违背女方的意志其中她主要质疑的就是为什么事件发生后女生没有立刻离开
离开男生的房间性侵犯中同意的判断还有刑事司法中通行的做法就是主要是放在女方有没有反抗上而不是男方有无征得同意上这个也是一个律师说的我觉得他说的太对了就只要不反抗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反抗就推定女方同意对女方提出的分明就是贞洁恋女一般的要求
就是很多这种像男方是你的上司啊直接决定你的职业前途啊男方是你的老师啊他直接影响你的整个学业的事业然后或者是基于一些心理原因不敢反抗的情景这些就非常的普遍但是有很多就会认为这些性行为就是没有违背女方意志的这是非常有问题的然后那个律师又说发生性行为而言为什么要求女方承担反抗的义务而不是要求男方承担
征得同意的义务呢其实我之所以我觉得能够把这些就是比方说采访律师去讨论性同意以及现在好像会对这个案子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认知其实只是因为我是在宣判前才介入这个报道的就是我其实介入的时间非常短然后我没有跟进他之前那个很漫长的周期因此就是在我介入的时候他已经情况披露相对明朗了
对就是它这个基本事实然后各方的这种交锋都已经很清晰了所以我才能够就是在这个节点去跟律师去讨论信同意与否当然就是我会做这个也就是因为大家的那个
最终的判决结果然后事实层面上的东西跟舆论给出的反应实在是有太大的错位我觉得这个其中就还是一种观念的鸿沟吧我也很希望这个案件的这么多报道然后引起这么多讨论之后很希望就是
这种比方说订婚不代表性同意这种常识能够真正的成为常识吧而且因为现在这个案子其实还在一个发酵阶段就是比方说我们这期播客播出去了然后我今天其实在录播客之前还看到老东彦老师他又发了一篇新的评论对我觉得就是想要常识真的能够成为常识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讲反复的去讲嗯
说得太好了确实我在做这个报道的过程当中真的就是屡次想起初步举证并且在跟律师讨论在跟同行讨论的时候然后大家也都会提到说这是一个非常初步举证的类似的一个故事每三位女性中就有一个受害者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我们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我只知道在某处在某时以某种方式改变必须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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