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南: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同人文化,最初是通过偶然的机会读到一篇没有看过原作的同人小说,对其中角色的熟悉感让我感到好奇,从而开始接触同人文化。我的创作主要是非RPS类型的,因为地理位置和信息获取的限制,我很少接触到RPS类型的同人作品。我正式入坑同人创作可能是在接触《美队2》之后,对剧中角色的命运和关系产生了兴趣,开始创作一些小短文。我观察到同人创作类型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流行趋势,例如早期以剧情向为主,后来逐渐转向CP向,以及crossover类型的作品也存在,但相对小众。我早期接触同人作品主要是在贴吧等平台,当时同人作品更注重剧情,创作流程也相对不规范,不像现在这么流程化。我很少创作基于原著的同人作品,主要是因为我对大部分作品的粉丝心态不够强烈,只有少数作品能让我产生持续创作的动力。我创作RPS同人作品较少,主要是因为我的创作动力更多来源于对角色本身的喜爱,而不是对演员的追星。我对《红楼梦》同人作品的接受度较低,因为我对原著的改编容忍度很低。我创作同人的动力有时源于对作品设定的喜爱,有时源于对原作者演绎的不满,希望能够重新诠释角色。我倾向于创作更梦幻而非现实主义的作品。我对影视作品的创作动力较弱,因为影视作品的信息量相对较少,难以产生持续创作的灵感,而小说信息量大,更容易激发我的创作灵感。
227事件中,粉丝行为的背后是粉圈思维的膨胀和对圈外世界的忽视,他们只关注粉圈内部的斗争,而忽略了AO3网站的真实属性。227事件反映出粉圈文化中权力膨胀和规则缺失的问题,粉丝将自己视为拥有绝对权力,可以为所欲为,而忽略了平台和规则的存在。227事件对粉丝个人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他们可以轻易地转移注意力,而事件本身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人圈中也存在着霸凌和伤害行为,虽然规模较小,但一旦权力失衡,这些行为就会被放大,形成恶性循环。盗版AO3 app的出现,引发了同人作者的担忧,也提出了一个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如何界定和追究利用不存在于中国境内的网站进行盈利行为的责任。对于同人作品的传播和盈利问题,存在一个法律上的模糊地带,尤其是在作品传播次数达到一定门槛后,作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如何界定盈利责任等问题尚不明确。同人作品的传播和盈利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互相举报现象,反映了同人创作环境的复杂性和残酷性。在批判和建立新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陷入新的困境,新的标准可能会变成新的压迫。以LGBT群体为例,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和冲突。LGBT群体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和冲突,例如变性人士使用厕所的问题,以及在体育竞赛中的公平性问题,这些问题都引发了社会争议。在父权制社会中,女性面临许多挑战,但并非完全没有反抗和生存的空间。观看男男CP同人作品,可能同时存在解构和建构男权的双重作用,这取决于观看者的视角和解读方式。观看男男CP同人作品,既可能解构传统男性形象,也可能强化其审美。现实生活中,对同性恋的接受度仍然较低,而对男男CP的消费,可能掩盖了对现实中女性的剥削。我们创作同人作品的动力,往往源于对现实世界的不满和愤怒,即使我们试图掩盖或忘记,这种情绪仍然存在。
Deep D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