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惠平在读书时表现不好,经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子来往,导致她的父母对她进行棍棒教育,但无法改变她的行为。
吉惠平在云南期间,她的父亲规定她三年才能回家一次,如果私自回来,前一分钟踏进家门,后一分钟就打断她的腿。
吉惠平回到上海后,住在同学房洁君的姐姐房洁珍家,直到房洁珍发现她与自己的丈夫过于亲密,将她赶走。
徐某在单位表现良好,考勤记录显示他在吉惠平遇害期间一直在上班,且12月31日晚上他和房洁珍回吴希老家,作案的可能性被排除。
杜阿秀在1月2日凌晨听到河边传来“噗通”一声,并看到一个人影,第二天王家村卷心菜地里发现了人头。她的证言得到了警方的认可。
李太阳的妻子陈来弟在审讯中无意透露了李太阳的罪行,警方随后对李太阳进行了秘密调查,最终通过证据确认了他的罪行。
李太阳因为吉惠平讹诈他,害怕自己的名誉受损,愤怒之下将吉惠平杀害。
李太阳在1月1日和2日分两次将吉惠平的尸体抛掉,最终在黄浦江轮渡附近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