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选择卖血是因为他们村里以卖血为荣,卖血的人被认为是有力气的。他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听说卖一次血能挣35块钱,抵得上田地里辛苦半年的农活。
每次卖完血,许三观都会去饭店吃饭喝酒来补血,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奢侈的仪式。他通常会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温过的黄酒。
他们的婚姻出现裂痕是因为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说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长得像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许三观因此变得好吃懒做,刻意使唤许玉兰,甚至报复性地打起曾经暗恋的女同事的主意。最终,荒年来临,许三观靠卖血拯救了饿到皮包骨的一家人,他们的婚姻也因此得到拯救。
许三观喜欢大儿子一乐,但得知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后,他觉得自己很愚蠢,竟然替别人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从此,他刻意区别对待三个儿子,疏远一乐,但在一乐打伤人后,他还是以卖血的方式为他善后。
许三观的一生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包括大跃进时期的大锅饭和三年自然灾害的苦日子。他前前后后卖了十几次血,精神肉体都在不断透支,最终被生活的压迫榨干最后一滴血,落后与无知被时代所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