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员:我今天要说的上市公司是内蒙华电,它发布公告称要收购北方上都郑南企新能源有限质恒公司60%的股权以及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质恒公司75.51%的股权。这次收购金额高达93亿,是原大股东投资额的2.8倍,每千瓦装机容量成本高达9000元,远高于同期其他风电项目。虽然被收购公司盈利能力不错,但如此高昂的收购成本与盈利能力是否匹配,值得商榷。
为完成收购,内蒙华电需要增发股份募集资金,增发价格为每股3.32元,低于停牌前的股价,引发市场质疑。中小股东认为,公司低价增发股份高价收购大股东资产,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复牌后股价暴跌,也反映了市场对这次收购的负面态度。
中小股东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股权稀释与定价的合理性,3.32元的增发价格明显低于停牌前的股价,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其次是收购资产的质量与盈利能力,被收购资产的估值过高,盈利能力难以持续。再次是同业竞争与利益输送,大股东与内蒙华电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最后是程序的合规性,公司在标的资产审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确定了增发价,存在问题。
大股东承诺延长锁定期并发布股东回报计划,但这些举措并没有从实质上解决问题,也无法平息中小股东的怒火。这次收购事件暴露了资本市场中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问题,也反映了资本市场监管的不足。我们应该关注事件后续发展,并呼吁规范资本市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个人已经买入少量内蒙华电股票,计划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达我的意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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