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18日,四川甘孜州泸定县民警赵林,在短短1小时内连续枪杀10名群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四川“6·18”特大枪杀案。而这个惊天大案的起因,仅仅是因为690元的欠款而已,而且借钱人和欠款人,都不是这个行凶的民警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