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宜澧:我們兩房藝聽的成立,源於疫情期間一群商學院同學想重拾音樂,結合商學院和音樂院資源,希望用商學院學到的方式支持藝術家國際發展。我們主要在荷蘭活動,成員白天有各自工作,一年回台灣一兩個月。在荷蘭成立基金會相對容易,但要拿到補助則需要符合許多條件,例如要有監事會、年度報表等,審理時間也較長。我們一開始以個人公司形式運作,後來為了申請更大的補助才成立基金會。申請補助時,提案的原創性和社會意義很重要,需要展現藝術性與在地連結,避免政治和宗教議題。我們四位創辦人分工明確,但隨著組織運作,分工也漸漸變得模糊,成員間偶爾會有衝突。
我負責商業和資源方面,另一位夥伴Maxime負責營運和法務。成立基金會時,許多文件和法條需要專業人士協助,我們也利用了線上翻譯工具,但仍需要專業人士協助確認。
我們協助十幾位台灣藝術家在荷蘭取得簽證,申請簽證需要有三個國家級的補助案,所以我們會協助藝術家規劃和撰寫提案,以提高申請成功率。
林聖宭:在荷蘭,自由職業者需要註冊個人公司(ZZP),註冊流程簡單,主要為了開發票和報稅。如果多人合作,則可以成立基金會(Stichting)。荷蘭的藝術補助很多,但要拿到大型補助需要時間和努力,需要有持續的活動和良好的聲譽。我們成立基金會一年半後才開始申請大型補助。
在荷蘭,演出機會很多,大大小小的場館都有,但小型演出的資訊主要在當地流傳,大型場館的演出資訊則會刊登在報紙上。樂評在荷蘭仍存在,對音樂家的發展有一定影響。
黃苓瑄:我參與兩房藝聽的活動,是希望開拓台灣當代音樂的市場。台灣的當代音樂圈很小眾,透過與兩房藝聽合作,可以讓更多人接觸到當代音樂。我們在台灣的演出,包含了我的作品、歐洲作曲家的作品,以及傳統曲目,比例大約是三分之一。
創作當代音樂時,跨領域合作很重要,可以拓展到更多不同的人群。在荷蘭,老年人對當代音樂的接受度很高,這與政府的政策和補助有關。
玉婷/彭博:在台灣成立藝文團體或基金會相對容易,但在荷蘭則困難許多。荷蘭的稅率很高,但也有許多藝術補助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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